大连商品交易所10月14日发布《关于铁矿石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铁矿石期货合约自2013年10月18日起上市交易。 根据通知,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I1403、I1404、I1405、I1406、I1407、I1408、I1409。各合约挂盘基准价将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另行通知。 据通知,铁矿石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上市初期暂定为合约价值的5%,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新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8%。合约交易手续费为成交合约金额的万分之零点八,当日同一合约先开仓后平仓手续费分别按成交合约金额的万分之零点四收取。 同日,大商所还公布了《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期货合约》和相关实施细则修正案。与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铁矿石实施细则修正案主要有两点变化:一是普通客户和非经纪会员限仓额度由原来的1:2改为目前的1:1关系,即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铁矿石合约一般月份持仓限额均为2万手,交割月前一月第十个交易日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持仓限额均为6000手,交割月份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持仓限额均为2000手;二是进一步明确了仓单注销事项,其中铁矿石仓库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进行注销。 大商所相关人士表示,为确保铁矿石期货成功上市和平稳运行,大商所将按计划积极开展多层面、多维度的市场培训及投资者教育工作,力图保证铁矿石期货运行平稳并实现其应有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