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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mi:2019年钢铁行业绿色发展“那点事”
发表日期:2019-12-30 14:55:42 兰格钢铁研究中心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2019年5月份,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中“推动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要求,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意见》提出,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加大税收、资金、价格、金融、环保等政策支持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评价管理,强化监督执法。到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显进展,力争6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基本完成,全国力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

15家钢企联合签署《中国钢铁企业绿色发展宣言》

2019年9月份,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中国钢铁企业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的见证下联合签署并共同发布《中国钢铁企业绿色发展宣言》(以下简称《宣言》),作为新时代中国钢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新起点。《宣言》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钢铁工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成就,支撑了中国经济建设和工业化进程,为中国老百姓美好生活做出了贡献。中国建成了世界最完整、最齐全的钢铁工业体系。一大批钢铁企业能效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钢铁行业节能环保水平已经进入世界先进行列。超低排放正在钢铁行业有力推行,废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排放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一大批钢铁企业已经成为清洁工厂、花园工厂、绿色工厂。《宣言》倡议并承诺:在未来的发展中,绿色理念更坚定,绿色创新更给力,环保管控更智慧,环境治理更有效,绿色钢铁更广泛,绿色生态更完善,钢厂城市更和谐,钢铁制造更低碳。

生态环境部先后印发2019-2020年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2019年10月1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

2019年11月12日,生态环境部下发《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

2019年11月12日,生态环境部下发的《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

工信部、水利部联合发布《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

2019年12月份,工信部、水利部联合发布《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2019年)》。《目录》中包含的内容涉及共性通用技术、钢铁行业、石化化工行业、有色金属行业、煤炭行业等13个行业。本次发布的钢铁用水定额指标分类更为细化。按照主要生产工序进一步细分制定,分别制定了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等工序用水定额。定额制定既考虑钢铁联合企业普遍利用余热余能发电的实际,明确计算边界包括余热余能发电用水量,又考虑不同钢铁联合企业之间的差异,细分为含焦化和冷轧生产,含焦化生产、不含冷轧生产,不含焦化生产、含冷轧生产,不含焦化和冷轧生产4种类型,增强了定额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此外,本次发布的钢铁用水定额指标更为严格。规定不含焦化和冷轧生产的现有钢铁联合企业生产1吨粗钢用水量最多不得超过3.6立方米,新建企业最多不得超过2.3立方米。

生态环境部:加大对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弄虚作假钢企惩戒

2019年12月份,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经评估监测认为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纳入动态管理名单,实行差别化管理。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钢铁企业和相关评估监测机构,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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