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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格追踪:一月份宏观政策及要闻回顾
发表日期:2024/1/31 11:07:20 兰格钢铁研究中心 葛昕 兰格钢铁网
    

国常会:研究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有关举措

2023年12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有关举措,决定核准广东太平岭、浙江金七门核电项目,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正草案)》,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草案)》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既有利于拉动消费和投资、持续释放内需潜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也有利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巨大潜力和重大意义,牢牢把握以人为本重要原则,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强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领域投入,推动未落户常住人口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和管理服务等短板,提高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会议强调,核电安全极端重要,必须坚持安全第一,按照全球最高安全标准和要求,稳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全链条全领域安全监管,确保绝对安全、万无一失。要进一步加大核电产业创新发展支持力度,全面提升核电装备及相关产业竞争力。

五部门明确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有关进口税收政策措施

2023年12月29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有关进口税收政策措施。关于暂时出境修理,公告明确,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运营的相关航空器、船舶(含相关零部件),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无论其是否增值,免征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具体包括:以海南自由贸易港为主营运基地的航空企业所运营的航空器(含相关零部件),以及船运公司所运营的以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港口为船籍港的船舶(含相关零部件)。

关于暂时进境修理,公告明确,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进出口管理制度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以下称试点区域),对企业自公告实施之日起自境外暂时准许进入试点区域进行修理的货物,复运出境的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复运出境转为内销的,按要求办理进口手续,以修理后货物的实际报验状态,照章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关于暂时进境货物,公告明确,对自境外暂时进入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相关货物,在进境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的,可以暂不缴纳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具体包括: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临时入境人员开展业务、贸易或专业活动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包括软件,进行新闻报道或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等);用于展览或演示的货物;商业样品、广告影片和录音;用于体育竞赛、表演或训练等必需的体育用品。

财政部下达增发国债第二批项目预算5646亿元

2023年12月29日,根据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工作机制确定的第二批项目清单,财政部下达第二批国债资金预算5646亿元。具体包括:以海河、松花江流域等北方地区为重点的骨干防洪治理工程补助资金983亿元,支持183个项目;其他重点防洪工程补助资金1748亿元,支持5311个项目;灌区建设改造和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补助资金1115亿元,支持1511个项目;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行动补助资金1400亿元,支持2372个项目;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补助资金400亿元,支持280个项目。

十部门出台意见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

2024年1月2日,商务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这是继2016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关于加工贸易发展的又一份重要指导性政策文件。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12项政策措施。一是在鼓励开展高附加值产品加工贸易方面,提出支持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工贸易发展,鼓励加工贸易企业用足用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等1项措施。二是在促进保税维修业务发展方面,提出促进综合保税区和自贸试验区保税维修业务发展、推进其他区域保税维修试点等2项措施。三是在引导支持梯度转移方面,提出加强梯度转移载体建设、完善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对接合作机制、加大对边境地区支持力度等3项措施。四是在加强财税金融支持方面,提出统筹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加工贸易企业信贷支持和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更好满足企业汇率避险和跨境人民币结算需求等2项措施。五是在强化要素保障方面,提出强化交通物流与用能保障、满足多层次用人需求等2项措施。六是在优化加工贸易管理与服务方面,提出支持拓展国内市场,推进内外贸一体化;适时调减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进一步优化相关措施,创新海关监管机制等2项措施。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

1月4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指出,到2025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初步建成,充电峰谷电价机制全面实施并持续优化,市场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加大力度开展车网互动试点示范,力争参与试点示范的城市2025年全年充电电量6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私人充电桩充电电量8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式电化学储能资源的潜力通过试点示范得到初步验证。

两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应急机器人发展的指导意见》

1月4日,应急管理部、工信部发布的《关于加快应急机器人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面向煤矿、非煤矿山等高风险行业和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重点领域,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化工园区、陆上油气井场站、海洋石油平台、油气长输管道、井工煤矿、高压电站等重点场景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机器人研制与应用,提升机器人在高风险环境的作业水平、复杂环境的智能化水平、恶劣条件的防护水平。

17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1月4日,国家数据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行动计划》以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为主线,以推进数据要素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作用发挥为重点,强化场景需求牵引,带动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合规高效流通,培育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行动计划》强调坚持需求牵引、注重实效,试点先行、重点突破,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开放融合、安全有序等4方面基本原则,明确了到2026年底的工作目标。《行动计划》选取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等12个行业和领域,推动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行动计划》从提升数据供给水平、优化数据流通环境、加强数据安全保障等3方面,强化保障支撑。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新时代大别山革命老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1月4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新时代大别山革命老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到2027年,大别山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区域合作和产业合作取得重大进展,探索具有大别山革命老区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新模式。到2035年,大别山革命老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与长三角地区和长江中游地区的合作更加紧密,形成产业发展兴旺、生态环境优美、居民生活幸福、社会和谐和睦的新局面。

央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

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出,支持住房租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应突出重点、瞄准短板,主要在大城市,围绕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支持各类主体新建、改建和运营长期租赁住房,盘活存量房屋,有效增加保障性和商业性租赁住房供应。

国务院: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范围,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效能

1月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明确了3方面重点改革措施。一是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机制。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范围,健全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收益上交机制,优化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收益上交机制。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管理,确保利润数据真实可靠,及时足额申报和上交收益。二是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效能。优化支出结构,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增强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加强支出管理,坚持政策导向,区分轻重缓急,提升资金安排使用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精准性。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整体绩效评价。三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加强国有企业名录管理,出资人单位应当定期统计所出资企业的数量、资产权益、损益等情况,建立所出资国有企业名录。完善预算编报,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编制质量。主动接受人大和审计监督。

工信部印发国家汽车芯片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1月8日,工信部印发国家汽车芯片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到2025年,制定30项以上汽车芯片重点标准,明确环境及可靠性、电磁兼容、功能安全及信息安全等基础性要求,制定控制、计算、存储、功率及通信芯片等重点产品与应用技术规范,形成整车及关键系统匹配试验方法,满足汽车芯片产品安全、可靠应用和试点示范的基本需要。到2030年,制定70项以上汽车芯片相关标准,进一步完善基础通用、产品与技术应用及匹配试验的通用性要求,实现对于前瞻性、融合性汽车芯片技术与产品研发的有效支撑,基本完成对汽车芯片典型应用场景及其试验方法的全覆盖,满足构建安全、开放和可持续汽车芯片产业生态的需要。

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与加强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

1月9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与加强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其中指出,推动各类创新资源进入天然气水合物研发和商业体系,依托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利用冷泉生态系统研究装置、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等装备,打造全国天然气水合物研发和商业开发总部基地。创建广州南沙粤港融合绿色低碳示范区,研究绿色低碳园区建设运营新模式,探索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欧盟碳排放相关标准互认机制,助力“零碳”产品全球范围自由流通。推进氢能等清洁能源利用,适当超前布局建设和运营换电站、高压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新型基础设施。扩大绿证绿电交易,支持各类企业购买和使用绿证,推动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实现高比例绿电消费。

交通运输部:2024年要适度超前开展铁路基础设施投资,创新投融资机制

1月9日,2024年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小鹏出席会议时强调,要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全面做好各项工作,加快推动铁路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铁路篇章当好主力军。2024年,要继续埋头苦干、担当奉献,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加快推动铁路高质量发展。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强化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协同治理。全力抓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和降本提质增效工作。持续深化运输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大宗货物“散改集”和集装箱铁水联运。有效促进综合交通一体化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一单制”“一票制”“一箱制”,强化综合交通通道、枢纽、网络跨区域跨方式融合。持续扩大铁路有效投资。适度超前开展铁路基础设施投资,创新投融资机制。着力推动铁路转型升级。持续深化铁路工程建设、装备制造、安全保障、运营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推进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在铁路上的应用。

工信部等十三部门部署加快“宽带边疆”建设

1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宽带边疆”建设的通知》,提出实施范围包括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9个沿边省(区)的陆地边境县(市、区、旗)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边境团场;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11个沿海省(区、市)拥有海岸线的县(市、区)。到2025年底,边疆地区县城、乡镇驻地实现5G和千兆光网通达;行政村、20户以上农村人口聚居区、边境管理及贸易机构、有人居住海岛通宽带(含通光纤、通4G或通5G)比例达到100%;沿边国道和省道沿线基本实现移动网络覆盖;内海海域按需实现网络覆盖。到2027年底,边疆地区行政村、边境管理及贸易机构通5G网络比例达到95%以上;20户以上农村人口聚居区、沿边国道和省道沿线基本实现5G网络覆盖;有人居住海岛通5G网络比例达到100%;内海、领海等海域基本实现5G网络覆盖。

国家发改委:支持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

1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并印发了《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办法提出,重点支持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范围内的基础性、公共性、公益性设施补短板项目,包括多式联运转运场站项目,高标准公共仓储设施新建、改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保税仓储设施项目,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信息化提升项目,应急物流设施项目等。

财政部:有序推进数据资产化,加强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

1月11日,财政部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要以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红利、充分释放数据资产价值为目标,以推动数据资产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有序推进数据资产化,加强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更好发挥数据资产价值。《指导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保障等三方面十八条内容。确定主要任务,包括依法合规管理数据资产、明晰数据资产权责关系、完善数据资产相关标准、加强数据资产使用管理、稳妥推动数据资产开发利用、健全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体系、畅通数据资产收益分配机制、规范数据资产销毁处置、强化数据资产过程监测、加强数据资产应急管理、完善数据资产信息披露和报告、严防数据资产价值应用风险等12方面内容。特别对具有国有属性的公共数据资产管理作出针对性规定,更好对相关主体管好用好公共数据资产提供政策指导。

国家发改委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办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努力坚持三方面的原则要求。一是坚持厘清监管责任。系统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地方发改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单位的职责定位,理顺职权关系,贯通责任链条,完善监管体系,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履责有要求、追责有依据。二是细化监管内容。围绕中央预算内投资全生命周期监管,针对不同监管主体明确相应的监管程序、内容和方式,并对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在线调度、探索开展视频监管等作出相应规定。三是强化监督执法。在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调度基础上,对各项监督检查要求予以明确,并设专章切实加强对打捆切块下达投资计划项目的监管。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明确适用情形、裁量标准和惩戒措施,加大处罚力度。

两部门: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1月12日,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在建房地产项目正常建设,维护广大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明确,发挥城市人民政府牵头协调作用,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研判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地产融资需求,协调解决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综合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情况及项目开发企业有关情况,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推送金融机构,做好融资支持。

通知要求,金融机构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评估,对正常开发建设、抵押物充足、资产负债合理、还款来源有保障的项目,建立授信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通知强调,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要加强工作统筹和信息共享,做好融资保障工作,为金融机构发放融资提供支持。要进一步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项目销售、处置存量资产、引入投资者等方式改善自身现金流,督促其合规使用信贷资金,进一步增强银企互信。

国家标准委印发《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

1月15日,国家标准委印发《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立项重点主要有消费品领域、装备制造领域、材料领域、新能源领域、新兴技术领域、节能减污领域等,包括制修订家用电器、家具、人造板、塑料制品、皮革等大宗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研制集成家电、母婴家电、宠物家电等新家电标准,制定人机交互、纳米材料、直流技术等新技术新材料与家电融合标准。制定高端医疗装备、新兴医疗设备等医疗器械标准。研制五轴联动加工中心精度检验、数控系统性能测试等数控机床软硬件标准。研制无人机、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 高端仪器仪表、大飞机等标准。研制北斗基础产品、短报文通信服务、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服务、北斗高精度应用等标准。研制工业机器人整机可靠性信息安全、典型场景应用功能性能要求、机器人3D视觉导引、自适应控制、安全、性能试验等机器人关键标准。

五部门: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效能 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

1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5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的指导意见》。围绕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质量点线面提升、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对建圈强链的支撑性、强化质量政策激励约束作用3大方面部署了11项重点工作,绘制质量图谱和质量问题清单、重点攻关项目清单、质量政策工具清单。到2025年,遴选建设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10家、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25个,建成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1500个。建立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50个、国家标准验证点50个,建设质量认证示范区50个、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0个,规划建设国家数字标准馆(全球标准数据中心)。培育建设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基地60个、缺陷产品调查协作基地10个、国家和区域服务质量监测评价中心30个。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发布重大项目三年行动计划

1月16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大建设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本轮三年行动计划聚焦“一厅三片”重点区域和生态环保、设施互通、产业创新、民生服务四大重点领域,明确开展16项行动,共包括124个项目。

五部门联合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

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期为2024—2026年。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统筹谋划、循序建设”的原则,建成一批架构相同、标准统一、业务互通、安全可靠的城市级应用试点项目,推动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和云控基础平台建设,提升车载终端装配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系统架构设计和多种场景应用,形成统一的车路协同技术标准与测试评价体系,健全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促进规模化示范应用和新型商业模式探索,大力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发展。

国家发改委发布《铁路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1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铁路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指出,项目资本金测算按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70%考虑,“十四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如下:(一)西部、东北、中部地区干线铁路项目累计安排规模分别不高于资本金的 40%、40%、30%安排。(二)东部、中部、西部省份重点城市群跨省和区域骨干城际铁路项目累计安排规模分别不高于资本金的 10%、15%、20%。(三)铁路货运能力提升项目安排规模不高于资本金的 20%。(四)中欧班列铁路基础设施提级改造项目(重点铁路口岸扩能改造)安排规模不高于资本金的 20%。(五)对涉及欠发达地区尤其是西藏及四省涉藏州县、南疆、重点沿边等地区的铁路项目,以及国家战略明确支持的重大铁路项目,经论证可以适当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

1月LPR报价出炉:1年期和5年期利率均维持不变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4年1月22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45%,上月为3.45%;5年期以上LPR为4.2%,上月为4.2%。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国常会: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月22日,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资本市场运行情况及工作考虑的汇报。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更加注重投融资动态平衡,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加大中长期资金入市力度,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要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打造规范透明的市场环境。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要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加强政策工具创新和协调配合,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

1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国制造业中试发展取得积极进展,重点产业链中试能力基本全覆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水平显著提升,中试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试平台5个以上,中试发展生态进一步优化,一批自主研发的中试软硬件产品投入使用,中试对制造业支撑保障作用明显增强。到2027年,我国制造业中试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先进中试能力加快形成,优质高效的中试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中试发展生态更加健全,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和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利率

1月24日,为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2月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7.0%;自2024年1月25日起,分别下调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利率各0.25个百分点。中国人民银行将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灵活适度、精准有效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强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

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通知》细化了商业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管理口径、期限、额度、用途等要求,明确2024年底前,对规范经营、发展前景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国性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除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与物业本身相关的经营性资金需求、置换建设购置物业形成的贷款和股东借款等外,还可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偿还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集团控股公司(含并表子公司)存量房地产领域的相关贷款和公开市场债券。

住建部充分赋予城市房地产调控自主权,各城市可以因地制宜调整房地产政策

1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部署会。会议要求,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长短结合、标本兼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坚持因城施策、精准施策、一城一策,用好政策工具箱,充分赋予城市房地产调控自主权,各城市可以因地制宜调整房地产政策。要以编制住房发展规划为抓手,完善“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健全房屋全生命周期基础性制度,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打造绿色、低碳、智能、安全好房子。要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纠治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物业等方面乱象,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工信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1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金融支持。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加大投入,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带动更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完善金融财税支持政策,鼓励政策性银行和金融机构等加大投入,引导地方设立未来产业专项资金,探索建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优化风险拨备资金等补偿措施。

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发布

1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包括了254种产品,以及对应的产品生产企业集中的主要区域。其中,家用电器及电器附件类目包括冰箱、食品冷冻箱、食具消毒柜、电烤箱及烘烤器具、电饼铛、电火锅、电压力锅、电饭煲(自动电饭锅)、滚筒干衣机、吸尘器等家电产品,涵盖了白电、厨房电器和清洁电器等。

工信部印发实施《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

1月30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制造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加快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打造绿色制造领军力量,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实施《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作为今后开展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暂行办法》将进一步引领绿色制造标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行业、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整体来看,《暂行办法》突出构建国家、省、市三级“纵向联动”,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横向带动”的绿色制造标杆培育新机制。具体来看,《暂行办法》主要包括总则、培育要求、创建程序、动态管理、配套机制、附则等6部分内容共27个条款,另外包括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评价要求,以及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动态管理表等4个附件。

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优化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1月30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优化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首次提出中央企业应当对资产评估项目实施分类管理,要求中央企业确定重大资产评估项目划分标准,对重大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管控要求。明确中央企业备案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过程中如遇到难点问题,可以书面向国务院国资委申请推荐专家参与论证,必要时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强对项目的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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