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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格追踪:六月份钢铁行业大事记回顾
发表日期:2024/6/27 13:52:56 兰格钢铁研究中心 葛昕 兰格钢铁网
    

钢铁供给:
    

河钢集团邯钢新区全线投产

6月6日,河钢集团邯钢新区全线投产,标志着河钢区位调整圆满完成并取得成功。邯钢新区协同邯钢本部打造高端产品基地,中厚板产线主打全系列桥梁用钢、高表面质量风电用钢、高建钢、管线钢等高端产品,重点研发超宽超厚超高强高级别调质耐磨钢和高强钢,打造中国北方区域高强钢和耐磨钢高端产品生产基地;1780mm热轧产线重点打造高端深加工产品,研发新一代汽车用热成型车轮钢、高强汽车大梁钢等6类高端创效产品。

久立特材:拟3.76亿元投建年产2万吨核能及油气用高性能管材项目

6月17日,久立特材公告,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20000吨核能及油气用高性能管材项目”,项目总投资约3.76亿元。

双碳整合:

生态环境部等多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

6月4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数据局等多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7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制定发布与国际接轨的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初步构建,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和分级管理制度初步建立,重点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衔接取得积极进展。到2030年,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应用场景更加丰富。制定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覆盖范围广、数据质量高、国际影响力强的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基本建成,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和分级管理制度全面建立,产品碳足迹应用环境持续优化拓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因子数据库与碳标识认证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实质性参与产品碳足迹国际规则制定。

中国宝武与中国海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6月5日,中国宝武与中国海油战略合作协议在北京签署。双方将在现代产业链建设、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绿色产业发展等方面深度合作,充分发挥央企核心功能,增强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柳钢集团与海钢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6月6日,柳钢集团与海钢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柳钢集团和海钢集团在钢材销售服务和矿石原料供应等方面保持着友好的合作,希望双方更好地发挥各自专业及资源优势,深化矿石原料供应及物流、钢材产品销售与服务、政策信息共享、产业链供应链延伸服务等多领域合作,此次协议签署为契机,在钢材贸易、仓储物流、原材料供应等钢材产业链供应链领域探索合作新路径,不断拓展合作广度和深度,推动双方高质量发展。

《钢铁行业EPD平台蓝皮书》成功发布

6月6日,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主办、欧冶云商承办的钢铁行业EPD平台蓝皮书发布暨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在上海召开。随着与会嘉宾共同按下启动按键,《钢铁行业EPD平台蓝皮书》成功发布,钢铁行业EPD平台蓝皮书真实记录了中国钢铁产品环境绩效行业现状和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实践成果,为EPD报告发布、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决策提供了可信依据。

三一集团与宝钢股份签署战略合作深化协议并为联合实验室揭牌

6月7日,三一集团与宝钢股份战略合作深化协议签约暨联合实验室揭牌仪式在长沙三一集团总部圆满举行。根据协议,双方将深化战略合作关系,在产品购销联动、科技创新、人才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同时,联合实验室也将作为三一集团与宝钢股份共同推进科技创新深度合作的重要平台,为开发新产品和应用技术,加强科研成果产业化转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到2025年底,钢铁行业高炉、转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分别比2023年降低1%以上

6月7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其中提出,到2025年底,钢铁行业高炉、转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分别比2023年降低1%以上,电弧炉冶炼单位产品能耗比2023年降低2%以上,吨钢综合能耗比2023年降低2%以上,余热余压余能自发电率比2023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2024—2025年,通过实施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形成节能量约2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5300万吨。到 2030 年底,钢铁行业主要工序能效进一步提升,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吨钢综合能耗和碳排放明显降低,用能结构持续优化,高炉富氧技术、氢冶金技术等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取得突破,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建龙集团与国机重装集团签约

6月15日,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国机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京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围绕高端重型装备研发制造服务合作、国际工程战略协同合作、贸易与服务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深层次战略合作,实现“互为市场、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目标。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双辊铸轧超薄带标准化工作组成立

6月17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双辊铸轧超薄带标准化工作组成立会在沙钢召开。超薄带项目是沙钢集团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程,具有流程短、能耗低、投资省、绿色环保等优势。沙钢作为双辊铸轧技术在国内的先行者之一,将联合工作组引领和服务双辊铸轧超薄带领域标准化工作,做到全品种全流程覆盖,助力热轧薄带钢产品的结构升级,推动双辊铸轧超薄带综合集成应用,营造良好生态,进一步增强国产双辊铸轧超薄带国际市场影响力。

河钢与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深化战略合作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

6月18日,河钢与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深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根据协议,河钢与中国钢研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钢铁行业新质生产力,充分发挥河钢在高端钢铁材料领域的装备、技术优势和中国钢研在科技创新、人才汇聚方面的优势,在项目合作、成果培育、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进钢铁工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高质量发展。

鞍钢集团与中国物流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6月19日,鞍钢集团与中国物流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在综合物流、钢铁产品供应链服务、钢铁产品业务、原材料物资供应、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深化全面战略合作,携手打造央企合作新典范。

南钢再易主

2024年6月19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2024年6月17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泰富特钢(江苏)有限公司的通知,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与泰富特钢(江苏)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新冶钢拟将其持有的南钢集团55.2482%股权转让给泰富特钢(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泰富特钢(江苏)有限公司将成为南钢集团控股股东,并通过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钢联”)及其全资子公司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联合”)合计持有公司59.10%股份,泰富特钢(江苏)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新冶钢直接持有公司3.66%股份。

敬业钢铁已100%持股连云港兴鑫钢铁

6月26日,据企查查信息显示,敬业集团旗下敬业钢铁有限公司已100%持股连云港兴鑫钢铁有限公司。连云港兴鑫钢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王爱瑞变更为焦利刚,焦利刚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开信息显示,焦利刚曾任敬业集团第三炼铁事业部部长等职。

9月25日起,对冷轧带肋钢筋等6种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6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国发〔2024〕11号),加强和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设置3个月过渡期,自2024年9月25日起,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以上产品。二、企业应当按照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审批机关要依照实施细则开展审查、核查,严把生产许可证审批关。三、取得以上6种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自准予生产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未按要求标注的,不得销售以上产品。

四、化肥(指复肥、磷肥)生产许可证审批方式,由告知承诺调整为“先核后证”审批;化肥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的,不再实行告知承诺和免实地核查。五、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由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相关审批权限不得下放,已下放的要及时收回。六、实施“阳光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完善生产许可证电子审批系统,公开办证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和审核标准,公布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信息,做好政策解答和受理咨询;严格审批管理,确保各环节、各流程审批科学、公正、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七、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之前生产、销售的以上6种产品,发现不合格的,应依法采取召回、下架等措施予以处置。

贸易摩擦:

欧盟对华不锈钢无缝钢管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5月3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无缝钢管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及该倾销对欧盟产业造成的损害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维持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率为48.6%~71.9%,具体税率见下表。本案涉及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7304 11 00、7304 22 00、7304 24 00、ex 7304 41 00、7304 49 10、ex 7304 49 93、ex 7304 49 95、ex 7304 49 99和ex 7304 90 00(欧盟TARIC编码为7304410090、7304499390、7304499590、7304499990和7304900091)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美国对不可锻铸铁管附件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6月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不可锻铸铁管附件(Non-Malleable Cast Iron Pipe Fitting)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中国涉案产品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7月3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4年8月9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美国对大口径焊管作出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6月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大口径焊管(Large Diameter Welded Pipe)作出第一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198.49%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2024年6月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加拿大、希腊、韩国和土耳其的大口径焊管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132.63%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将会导致印度涉案产品以50.55%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将会导致加拿大涉案产品以12.32%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将会导致希腊涉案产品以10.26%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将会导致韩国涉案产品以20.39%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将会导致土耳其涉案产品以2.57%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同时对进口自土耳其的大口径焊管作出第一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税,将导致土耳其涉案产品的补贴以3.72%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加拿大对涉华盘条作出反倾销初裁

6月6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埃及和越南的盘条(Wire Rod)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决定自即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涉案企业中国出口商江苏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Jiangsu Shagang International Trade Co., Ltd.)预计倾销幅度为50.9%、应付临时税共计50.9%;中国其他出口商预计倾销幅度为71.1%、应付临时税共计71.1%。埃及出口商Suez Steel Co., Ltd.预计倾销幅度为49.7%、应付临时税共计49.7%;埃及其他出口商预计倾销幅度为99.8%、应付临时税共计99.8%。越南出口商Hoa Phat Dung Quat Steel Joint Stock Company预计倾销幅度为18.3%、应付临时税共计18.3%; Hoa Phat Hai Duong Steel Joint Stock Company预计倾销幅度为6.1%、应付临时税共计6.1%;越南其他出口商预计倾销幅度为38.9%、应付临时税共计38.9%。该初裁结果的具体理由说明将于15日内公布。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7213.91.00.42、7213.91.00.43、7213.91.00.49、7213.91.00.50、7213.91.00.60、7213.91.00.70、7213.99.00.11、7213.99.00.12、7213.99.00.31、7213.99.00.32、7213.99.00.51、7213.99.00.52、7227.20.00.20、7227.20.00.90、7227.90.00.60、7227.90.00.70、7227.90.00.81、7227.90.00.82和7227.90.00.83。

欧盟对华钢丝绳和钢缆作出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6月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于6月6日对原产于中国的钢丝绳和钢缆(Steel Ropes and Cables)作出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1. 裁定若取消反倾销措施,进口自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及该倾销对欧盟产业造成的损害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维持对华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反倾销税率为60.4%。2. 同时裁定转口自摩洛哥(Remer Maroc SARL 除外)及韩国(不包括以下生产商:Bosung Wire Rope Co., Ltd.、Chung Woo RopeCo., Ltd.、CS Co., Ltd.、Cosmo Wire Ltd.、Dae Heung Industrial Co., Ltd.、Daechang Steel Co., Ltd.、DSR Wire Corp.、Goodwire MFG. Co. Ltd.、KiswireLtd.、Manho Rope & Wire Ltd.、Line MetalCo., Ltd.、Seil Wire and Cable、Shin Han Rope Co., Ltd.、Ssang YongCable Mfg. Co., Ltd.和YOUNGWIRE)的钢丝绳和钢缆适用的税率同上。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7312 10 81、ex 7312 10 83、ex 7312 10 85、ex 7312 10 89和ex 7312 10 98(欧盟TARIC编码为7312 10 81 12、7312 10 81 13、7312 10 81 19、7312 10 83 12、7312 10 83 13、7312 10 83 19、7312 10 85 12、7312 10 85 13、7312 10 85 19、7312 10 89 12、7312 10 89 13、7312 10 89 19、7312 10 98 12、7312 10 98 13和7312 10 98 19。)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调查期结束。

澳大利亚对华镀铝锌板作出双反新出口商复审终裁

6月1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33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与科技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出口商Zhejiang Huapu Eco-Friendly Materials Co Ltd的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镀铝锌板(Aluminium Zinc Coated Steel)作出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新出口商复审终裁,决定对该企业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其暂定倾销有效税率(IDD)以最低限价计算,当涉案产品实际出口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时征收反倾销税;暂定反补贴有效税率(ICD)为0.4%(按产品出口价格的比例计算)。该措施自2024年2月23日起生效。

越南对涉华普碳及合金钢镀层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

6月14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1535/QD-BCT号公告称,应越南企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普碳及合金钢镀层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10.41.11、7210.41.12、7210.41.19、7210.49.11、7210.49.14、7210.49.15、7210.49.16、7210.49.17、7210.49.18、7210.49.19、7210.50.00、7210.61.11、7210.61.12、7210.61.19、7210.69.11、7210.69.12、7210.69.19、7210.90.10、7210.90.90、7212.30.11、7212.30.12、7212.30.13、7212.30.14、7212.30.19、7212.30.90、7212.50.13、7212.50.14、7212.50.19、7212.50.23、7212.50.24、7212.50.29、7212.50.93、7212.50.94、7212.50.99、7212.60.11、7212.60.12、7212.60.19、7212.60.91、7212.60.99、7225.92.90、7226.99.11和7226.99.91。

印度对涉华焊接不锈钢管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

6月1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焊接不锈钢管(Welded Stainless Steel Pipes and Tubes)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补贴税,具体如下:中国任何生产商/出口商的反补贴税率为CIF29.88%,越南生产商/出口商Sonha SSP Vietnam Sole Member Company Limited、Steel 568 Co., Ltd的反补贴税率均为0,Gia Anh Hung Yen Co., Ltd.和越南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反补贴税率均为11.96%。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3064000、73066100、73066900、73041110、73041190、73044100、73045110、73049000、73051129、73059099、73061100、73062100、73062919、73063090、73065000、73069011、73069019和73069090项下的产品。

国际钢铁:

中国宝武完成西芒杜铁矿项目股权交割

6月19日,中国宝武与西芒杜赢联盟完成全球最大铁矿——西芒杜铁矿项目股权交割,标志着项目进入合作开发新阶段。中国宝武在全球开拓铁矿资源,打造钢铁最可靠、最绿色、最安全的原料供应链方面又迈出了实质性步伐。西芒杜铁矿作为几内亚国家战略项目和中几合作重要项目,建成投产后具有年产1.2亿吨高品质铁矿石产能,其成功开发将对促进几内亚经济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并为中国乃至全球钢铁工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绿色低碳选择。

5月份全球粗钢产量同比增长

据世界钢铁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5月份,全球71个纳入世界钢铁协会统计国家的粗钢产量为1.651亿吨,同比增长1.5%。2024年5月,非洲粗钢产量为180万吨,同比增长0.9%;亚洲和大洋洲粗钢产量为1.221亿吨,同比增长1.6%;欧盟(27国)粗钢产量为1170万吨,同比增长1.8%;其他欧洲国家粗钢产量为390万吨,同比增长6.2%;中东粗钢产量为520万吨,同比增长4.6%;北美粗钢产量为940万吨,同比下降0.9%;俄罗斯和其他独联体国家+乌克兰粗钢产量为770万吨,同比增长2.8%;南美粗钢产量为330万吨,同比下降8.2%。

2024年5月,中国粗钢产量为9286万吨,同比增长2.7%;印度粗钢产量为1220万吨,同比增长3.5%;日本粗钢产量为720万吨,同比下降6.3%;美国粗钢产量为690万吨,同比下降1.5%;俄罗斯粗钢预估产量为630万吨,同比下降0.9%;韩国粗钢产量为520万吨,同比下降10.9%;德国粗钢产量为320万吨,同比下降1.9%;土耳其粗钢产量为320万吨,同比增长11.6%;伊朗粗钢产量为330万吨,同比增长2.1%;巴西粗钢预估产量为260万吨,同比下降7.4%。

信息监督:马力 010-63967913 1381161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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