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到2026年实现光伏产业基础通用标准和重点标准的全覆盖
9月25日,工信部办公厅印发光伏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到2026年,标准与产业科技创新的联动水平持续提升,新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60项以上,实现光伏产业基础通用标准和重点标准的全覆盖。鼓励社会团体研制先进团体标准,支持我国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国际标准20项以上,促进光伏产业全球化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
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一步经济工作。会议认为,今年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攻坚克难、沉着应对,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深化改革开放、扩大国内需求、优化经济结构,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民生保障扎实有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取得积极进展,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会议指出,我国经济的基本面及市场广阔、经济韧性强、潜力大等有利条件并未改变。同时,当前经济运行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要全面客观冷静看待当前经济形势,正视困难、坚定信心,切实增强做好经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抓住重点、主动作为,有效落实存量政策,加力推出增量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要加大财政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保证必要的财政支出,切实做好基层“三保”工作。要发行使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要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实施有力度的降息。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对商品房建设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要回应群众关切,调整住房限购政策,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要努力提振资本市场,大力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打通社保、保险、理财等资金入市堵点。要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稳步推进公募基金改革,研究出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要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把促消费和惠民生结合起来,促进中低收入群体增收,提升消费结构。要培育新型消费业态。要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托育产业,抓紧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要加大引资稳资力度,抓紧推进和实施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等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会议强调,要守住兜牢民生底线,重点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零就业家庭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要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要抓好食品和水电气热等重要物资的保供稳价。要切实抓好粮食和农业生产,关心农民增收,抓好秋冬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干字当头、众志成城,充分激发全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广大党员、干部要勇于担责、敢于创新,在攻坚克难中长本领、出业绩。要树好选人用人风向标,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要支持经济大省挑大梁,更好发挥带动和支柱作用。
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联合发文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
9月26日,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主要举措包括:一是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多措并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鼓励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回购增持,有效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严厉打击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行为,持续塑造健康的市场生态。完善适配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完善中长期资金交易监管,完善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配套机制,推动与上市公司建立长期良性互动。二是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支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稳健发展。加强基金公司投研核心能力建设,制定科学合理、公平有效的投研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基金公司从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回报导向转变,努力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收益。丰富公募基金可投资产类别,建立ETF指数基金快速审批通道,持续提高权益类基金规模和占比。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推动公募基金投顾试点转常规。鼓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丰富产品类型和投资策略,推动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提高权益类私募资管业务占比,适配居民差异化财富管理需求。
三是着力完善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制度。建立健全商业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的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推动树立长期业绩导向。培育壮大保险资金等耐心资本,打通影响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制度障碍,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丰富商业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模式,完善权益投资监管制度,督促指导国有保险公司优化长周期考核机制,促进保险机构做坚定的价值投资者,为资本市场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完善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制度,支持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放开企业年金个人投资选择,鼓励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探索开展差异化投资。鼓励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优化激励考核机制,畅通入市渠道,提升权益投资规模。《指导意见》的主要目标是,经过一段时间努力,推动中长期资金投资规模和比例明显提升,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更加合理,投资行为长期性和市场内在稳定性全面强化,投资者回报稳步提升,中长期价值投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中长期资金更好发挥引领作用、投融资两端发展更为平衡、资本市场功能更好发挥的新局面。
央行:全力推进近期金融增量政策举措加快落地见效
9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全系统视频会议,学习贯彻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全力推进近期金融增量政策举措加快落地见效。会议强调,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当前经济形势作出深刻分析,对下一步经济工作作出明确部署,中国人民银行系统要迅速行动,全力以赴,全面贯彻落实。要加快出台金融增量政策举措文件,逐项抓好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要强化部门协调,组建有关工作专班,全系统协同发力,有力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金融高质量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9月27日起降准0.5个百分点
9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决定自2024年9月27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6.6%。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将坚持支持性的货币政策立场,加大货币政策调控强度,提高货币政策调控精准性,为中国经济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央行:从9月27日起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调整为1.50%
9月27日,央行发布公告,为加大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支持经济稳定增长,从9月27日起,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由此前的1.70%调整为1.50%。公开市场14天期逆回购和临时正、逆回购的操作利率继续在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上加减点确定,加减点幅度保持不变。
金融监管总局:持续优化房地产金融政策,有力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9月27日,金融监管总局召开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加快推动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会议指出,中央政治局会议深刻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总局系统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当前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全面客观看待形势,坚定信心鼓足干劲,从大局谋划监管、以监管服务大局,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监管见行动、金融出实效”。
会议强调,要雷厉风行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全力支持保障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进一步发挥作用,持续优化房地产金融政策,有力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推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落实落细,有序实施无还本续贷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稳妥有序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和制度成果。对其他重点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协同,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会议要求,要坚持干字当头,坚决扛起责任,抢抓时间窗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抓紧谋划落实举措,迅速行动推动工作。注重调查研究,做好政策储备,进一步提高监管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要按照精准执法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方式,努力实现政策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统一。深入实施“四新”工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攻坚克难中长本领、出业绩,充分激发全系统干事创业的热情。
央行:下调常备借贷便利利率20个基点
9月27日,中国央行发布公告,将隔夜、7天、1个月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分别调整为2.35%、2.50%、2.85%。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新一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
9月30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等有关工作部署,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确定并发布新一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石家庄生产服务型、武汉商贸服务型、攀枝花生产服务型等26个国家物流枢纽入选。其中,从地区分布看,东部地区10个、中部地区5个、西部地区9个、东北地区2个;从枢纽类型看,陆港型3个、空港型2个、港口型1个、生产服务型8个、商贸服务型9个、陆上边境口岸型3个。
此次纳入建设名单的26个枢纽具有三方面显著特点。一是更好服务产业发展,促进降低物流成本。相关枢纽为生产制造产业提供了优质物流服务供给,打造低成本、高效率的物流服务网络,提升实体经济活力和竞争力。例如,东莞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提供深度嵌入集成电路、纺织、汽车等龙头企业生产流程的物流服务,协助优化生产组织调度,强化供应链协同,促进供需精确匹配,有效支撑企业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二是吸引各类要素聚集,助力发展枢纽经济。相关枢纽充分发挥资源集聚效应和综合服务能力优势,吸引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在培育发展枢纽经济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例如,南通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加强区域商贸物流资源集聚整合,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发挥枢纽核心组织作用,吸引纺织、冶金、塑料等产业上下游制造商、贸易商聚集发展,助力打造枢纽经济。三是畅通国际物流通道,加快推进对外开放。相关枢纽加强多元化的国际物流辐射能力建设,畅通对外物流通道,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有力支撑。例如,昆明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持续拓展航线辐射范围,依托特色临空产业,着力建设辐射南亚东南亚的空港型物流枢纽。
国家发改委:明年要继续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加力支持“两重”建设
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7000亿元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已经全部下达,用于“两重”建设。“两重一新”的1万亿超长期特别国债已经全部下达到项目和地方。明年要继续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并优化投向,加力支持“两重”建设。近期将在年内下达明年100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1000亿的“两重”建设项目清单,支持地方加快开展前期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10月8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其中要求,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围绕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数据管理、数据服务、训练数据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确权、数据资源定价、企业数据范式交易等方面制修订30项以上数据领域基础通用国家标准,形成一批标准应用示范案例,建成标准验证和应用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具备数据管理能力评估、数据评价、数据服务能力评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绩效评估等能力的第三方标准化服务机构。
国家能源局:进一步落实好风电光伏大基地项目
10月9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调度视频会。会议要求,一是加大开发建设力度,进一步落实好风电光伏大基地项目,输电通道及电网接入能力等硬任务建设,补齐制约新能源发展面临的短板。二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打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对新能源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大创新和支持力度,体现新能源绿色价值,满足绿色产品出口需要。三是加大协同协调力度,进一步加强新能源项目与用地用林、生态环保等要素保障,以及地方产业发展规划等的协同,加强新能源与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特别是与灵活负荷产业的协调发展。四是加大调度督导力度,全面准确了解地方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好推动新能源既大规模开发,又高水平消纳。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10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发布,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意见提出,到2025年,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初步建立,资源供给规模和质量明显提升,数据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重点行业、地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取得明显成效,培育一批数据要素型企业,公共数据资源要素作用初步显现。意见提出,到2030年,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更加成熟,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全面建成,数据流通使用合规高效,公共数据在赋能实体经济、扩大消费需求、拓展投资空间、提升治理能力中的要素作用充分发挥。意见围绕深化数据要素配置改革,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加强资源管理,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鼓励应用创新,推动数据产业健康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营造开发利用良好环境4个方面,部署加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央行创设互换便利工具,首期5000亿
10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决定创设“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ecurities,Funds and Insurance companies Swap Facility,简称SFISF)”,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以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分股等资产为抵押,从人民银行换入国债、央行票据等高等级流动性资产。首期操作规模5000亿元,视情可进一步扩大操作规模。即日起,接受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申报。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两部门部署建设新材料中试平台
10月11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指南(2024—2027年)》。指出,到2027年,力争建成300个左右地方新材料中试平台,择优培育20个左右高水平新材料中试平台,打造专业化建设、市场化运营、开放式服务的中试平台体系。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了我国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路径和重点任务,从强监管防风险、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政策安排,能够助推期货行业发展与时俱进,匹配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需要。《意见》也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期货市场生态,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对于提升我国期货市场运行稳定性、期货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以及期货市场的国际影响力有重要意义。
财政部长宣布: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
10月12日,财政部指出将在近期陆续推出一揽子有针对性的增量政策举措。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加力支持地方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较大规模增加债务额度,支持地方化解隐性债务,地方可以腾出更多财力空间来促发展、保民生。二是发行特别国债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升这些银行抵御风险和信贷投放能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三是叠加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资金、税收政策等工具,支持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四是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支持保障力度,国庆节前已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下一步还将针对学生群体加大奖优助困力度,提升整体消费能力。
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10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实施保障四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意见》明确,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实际需要,统筹谋划一批标志性重大工程项目,加大对接融资支持。按照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要求,围绕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搭建美丽中国建设项目库,有效提升金融支持精准性。
《意见》强调,要着力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要立足职能定位,通过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流程管理、推动金融科技应用、强化队伍建设等健全内部管理体系,提升绿色金融供给质量。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发展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绿色金融产品,强化绿色融资支持。聚焦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碳市场、资源环境要素、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多元化气候投融资、绿色消费等关键环节和领域,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意见》提出,要强化实施保障,发挥各部门政策协同合力。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完善政银企对接平台和政策保障体系。完善配套基础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健全碳核算标准和方法。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对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项目融资情况的监测分析。
工信部:工业领域在建和年内开工项目未来3年将拉动投资超过11万亿
10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王江平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聚焦投资带动,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设备更新工程。抓紧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项目批复和资金,加快已签约的1500亿元技术改造再贷款发放到位。近期,向银行推荐一批新的专项再贷款项目,并提前谋划2025年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组织工业领域储备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目前,工业领域在建和年内开工项目大约有36000个,预计未来3年将拉动投资超过11万亿元。
工信部发布《工业互联网与电力行业融合应用参考指南(2024年)》
10月15日,工信部发布的《工业互联网与电力行业融合应用参考指南(2024年)》指出,近年来,电力行业不断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实践,“电力5G专网”“5G+新能源”等示范标杆不断涌现。工业互联网与绿色可再生能源及新型储能等方向的融合应用,将推动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措施的优化升级,加快能源消费低碳化转型。
三部门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
10月1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要求对取用地下水、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对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相关纳税人,减征水资源税。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后,水资源税收入全部归属地方(原水资源费收入实行中央和地方1:9分成),适当增加地方自主财力。
央行、科技部对重点地区做好科技金融服务作出部署
10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重点地区科技金融服务的通知》,指导和推动北京、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科技要素密集地区做好科技金融服务。《通知》就加快推进重点地区率先构建适应科技创新的科技金融体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整合各类政策资源支持科技金融发展,完善企业科创属性评价、投融资对接、风险分担补偿等机制。二是提升金融支持强度和水平,用好用足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扩大辖区科技型企业贷款投放。将承销和投资科技型企业债券情况纳入科技金融服务效果评估,推动科创票据发行规模增长。三是围绕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要,提高对辖区内科技型企业、重点科技项目、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和集群的金融支持力度。四是探索科技金融新模式,聚焦“贷款+外部直投”、并购贷款、科技保险等重点业务,打通业务堵点,提升服务效能。五是为各类金融机构、科技中介服务组织、高校院所等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和服务联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六是建立科技金融数据共享平台,引导企业征信机构创新科技金融领域征信增值产品,加强信息技术运用,提升科技公共信息共享和使用水平。七是建立健全区域科技金融服务效果评估机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形成正向激励。
七部门: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
10月16日,商务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务,生产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生产者责任。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开展精细化拆解、实施数字化转型,发挥线上交易平台联通产业链作用,扩大报废机动车回用件销售规模,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引导回收企业规范开展新能源汽车拆解业务,有效满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求。各地商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活动,于2024年10月至12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
住建部:年底前将“白名单”项目的信贷规模增加至4万亿
10月17日,住建部部长倪虹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通过货币化安置房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调查显示,仅在35个大中城市,需要改造的城中村就有170万套,其他城市也有改造需求;全国需要改造的危旧房有50万套。这次提出的新增实施100万套主要针对条件成熟、通过加大政策力度可以提前干的项目,主要采取货币安置的方式,将更有利于群众和自己意愿选择合适方式。倪虹表示,年底前将“白名单”项目的信贷规模增加至4万亿,将所有房地产合格项目都争取纳入“白名单”。倪虹提出,为了适应生育二孩的需要支持地方结合实际,增加保障对象住房面积,各城市政府结合当地实际,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同时,一定要加大保障力度,兜牢住房保障底线。到今年年底,计划让450万青年人、新市民能够住进保障性住房。
央行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利率1.75%
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即日起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即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相关贷款,并于次一季度第一个月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对符合要求的贷款,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100%提供再贷款支持。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累计期限估计可达3年。
国常会:研究部署深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有关举措
10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深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有关举措,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订草案)》。会议指出,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一项系统性改革,实质上是为企业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以更有力举措推动改革走深走实。要把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与实施一揽子增量政策结合起来,坚持从企业的实际关切出发,推动一批可感可及的改革事项,在深化改革中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各地要坚持在良性竞争中更好发展,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堵点卡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要推进违规返还财税奖补、政府购买服务、妨碍公平竞争等领域专项整治,让各类企业在公平竞争中成长壮大,以更高经济效率推动各地更好发展。
新央企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
10月18日,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资环集团)在天津成立。这家新组建的中央企业将专门从事资源循环利用,承担打造全国性、功能性资源回收再利用平台的重要任务。企业注册资本100亿元,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从股权结构看,国务院国资委、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各占20%,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各占10%。中国资环集团董事长刘宇介绍,公司成立后,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场化重组整合国资央企相关资产和业务,同时发挥国有资本放大功能,并购重组行业优秀企业,将企业打造成为覆盖多个重点再生资源回收品类,集仓储、加工、配送、以旧换新、标准制定输出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中国资环集团将同步设立多家专业化子公司,业务涵盖线下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和废钢回收、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和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业务、退役风电和光伏设备回收、废有色金属回收以及废塑料回收加工等,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带动扶持行业内其他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健康运营,引领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
10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对推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作出系统部署。《意见》指出,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依法治理、加强分类监管、强化部门协同、夯实属地责任、落实约束惩戒,持续健全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意见》要求,要健全拖欠企业账款清偿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司法机制。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和项目资金监管。定期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跟踪资金拨付情况。完善工程价款结算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支付监管。要健全防范化解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制度机制,并加强执法监督。督促国有企业规范和优化支付管理制度。要优化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健全投诉督办约束机制。要强化组织保障和监督,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拖欠成因及防范化解举措的研究,合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审计监督。《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对维护企业权益、稳定企业预期、增强企业信心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实际和自身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
10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6章50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总体要求。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际和平,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完善管理和服务,提升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治理能力;两用物项的出口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二是适用范围。根据出口管制法,明确两用物项以及其他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物项的出口管制适用本条例。同时,对监控化学品等物项出口管制的适用规则作出衔接性规定。三是管理体制。保持现行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管理体制稳定,对国家出口管制工作协调机制、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海关和国家其他有关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各自职责作出规定。四是贸易便利化措施。取消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登记制度。增强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政策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明确拟定出口管制政策的考量因素和程序规定。细化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许可便利措施及其适用条件、程序等。五是出口管制各项制度措施。明确制定、调整管制清单和实施临时管制的程序和要求,对两用物项出口实施许可,并对申请许可的条件、程序等作出规定。严格两用物项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管理,细化管控名单制度,建立关注名单制度,完善全链条管控措施。六是监督检查。明确监督检查的实施主体、程序、可以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出口经营者报告、配合调查处理等义务。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如期下降
10月21日,人民银行(下称“央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了新一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其中,1年期LPR为3.10%,上月为3.35%;5年期以上LPR为3.60%,上月为3.85%。1年期LPR和5年期以上LPR分别较上月下降25个基点。
中国人民银行开展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首次操作
10月21日,为更好发挥证券基金机构稳市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首次操作,本次操作金额500亿元。此次操作采用费率招标方式,20家机构参与投标,最高投标费率为50基点,最低投标费率为10基点,中标费率为20基点。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 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10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到2035年,培养造就2000名左右大国工匠、10000名左右省级工匠、50000名左右市级工匠,以培养更多大国工匠和各级工匠人才为引领,带动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技能支撑。
全国碳市场2023、2024年度配额分配启动
10月21日,生态环境部印发方案,对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碳排放配额预分配、调整、核定、清缴等各项工作进行部署。此次印发的《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既确保制度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又更精准突出鼓励导向,做出了将基于“供电量”核定配额调整为基于“发电量”、进一步简化和优化各类修正系数、引入配额结转政策、优化履约时间安排等优化调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强制碳市场)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启动交易,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00多家。目前已完成两个履约周期的配额交易与清缴工作,市场总体运行平稳,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形成,通过配额管理,助力发电行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改委:2025年我国将继续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
10月22日,央视新闻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2025年,我国将继续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并进一步优化投向,仍将保持有力度的安排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截至目前,今年7000亿元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已经下达,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里用于“两重”建设的7000亿元也全部落实到项目。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和各地方,按照符合投向领域、前期工作成熟、具备下达条件的标准,筛选确定了两个1000亿元提前批次的项目清单,按程序已经下达。其中,“两重”建设项目121个,总投资约880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526个,总投资约9300亿元。下一步,将抓紧推动项目加快开工、加快建设,争取在年内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对四季度经济增长形成有力支撑。
工信部:多措并举扩大汽车消费,新启动一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
10月23日,工信部新闻发言人、总工程师赵志国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汽车工业运行还面临国内有效需求不足、海外出口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等挑战。下一步,工信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多措并举扩大汽车消费。落实好汽车以旧换新、车购税和车船税优惠等促消费政策,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新启动一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指导意见,积极扩大汽车消费。二是优化汽车生产准入管理政策。推动出台《机动车生产准入管理条例》,健全“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试行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自我检验,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探索开展企业集团化管理,支持企业提质增效、做优做强。引导企业立足长远,加强技术升级、产品迭代、模式创新,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生态。三是支持技术创新发展。通过高质量发展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渠道,持续推动动力电池关键材料、车用芯片等关键技术攻关。深入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车路云一体化”试点,稳妥推进自动驾驶技术产业化。四是更好服务企业国际化发展。积极应对反补贴调查、高额关税等贸易壁垒,在投资、管理等方面为汽车企业出海提供更多支持和便利,加强自动驾驶、碳核算等标准联通和规则对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工信部:积极推动清洁低碳氢在工业领域应用
10月23日,工信部新闻发言人陶青表示,下一步,我部将着眼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制定出台《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一是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制定。聚焦钢铁、电解铝、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品,加快研制一批碳足迹核算标准,推动工业企业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促进产业链和供应链转型升级。二是加强新兴固废综合利用体系建设。聚焦废旧动力电池,制定出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修订发布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加快构建新型回收利用体系。聚焦废旧光伏组件等,加强综合利用政策的预研储备,提前布局综合利用能力,为迎接退役高峰做好准备。三是积极推动清洁低碳氢在工业领域应用。聚焦清洁低碳氢应用的瓶颈制约,进一步推进政策集成创新,加快推动其在冶金、化工、石化等行业规模化应用,在工业绿色微电网、绿色船舶、绿色航空等领域实现多场景应用突破。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10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更好满足公众基本出行需求,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条例》共6章55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发展导向。规定城市公共交通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公益属性,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责任主体,承担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强化安全监管、协调重大问题等职责。三是强化发展保障。从加强规划调控、保障用地需求、健全投融资机制、完善票价体系、落实补贴政策、保障优先通行等方面作了规定。四是优化运营服务。要求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公开运营服务信息,加强运营调度管理,建立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机制,提高运营服务质量和效率。五是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保障运营安全的主体责任;要求乘客遵守乘车规范,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监管;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实际情况,从设计、建设、运营等方面规定了具体安全管理措施。六是严格法律责任。对不遵守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有关服务标准、规范、要求,以及擅自中断运营服务、影响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等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央行:开展700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中标利率2.00%
10月25日,人民银行开展700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期限1年,最高投标利率2.30%,最低投标利率1.90%,中标利率2.00%。
国常会:要紧紧围绕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持续抓好一揽子增量政策的落地落实
10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交流经济形势和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实调研情况。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持续抓好一揽子增量政策的落地落实,及时评估和优化政策,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进一步提升宏观调控成效。同时更加注重政策和市场的互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更好激发增长动能。
中美经济工作组举行第六次会议
10月25日,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美国华盛顿出席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年会期间,与美国财政部副部长尚博共同主持召开中美经济工作组第六次会议。双方就两国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应对全球性挑战、包括共同合作帮助低收入国家应对流动性挑战,以及下步沟通安排等议题进行了深入、务实、建设性的沟通。中方重点宣介当前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及近期正在推出的一揽子增量政策,并就美对华加征关税、涉俄制裁等措施表达关切。 会后,廖岷副部长与美财长耶伦进行礼节性会谈。
央行:从即日起启用公开市场买断式逆回购操作工具
10月28日,为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进一步丰富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箱,人民银行决定从即日起启用公开市场买断式逆回购操作工具。操作对象为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操作,期限不超过1年。公开市场买断式逆回购采用固定数量、利率招标、多重价位中标,回购标的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等。操作结果将通过人民银行官网相关栏目对外披露。
国办: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建立生育补贴制度
10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识、适应、引领人口发展新常态,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营造全社会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发文规范和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
10月28日,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旨在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更好发挥中央和国家机关示范引领作用。通知遵循《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基本原则,明确了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力度、统筹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严格新能源汽车配备标准、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加强组织实施和宣传引导等方面要求。根据车辆使用性质分类,通知明确,机要通信用车、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用车以及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业务用车等,原则上应当配备新能源汽车;用于环卫清洁、技术勘察、检验检测等用途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新能源汽车能够满足需要的,应当优先配备新能源汽车。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对所属单位采购新能源汽车的统筹管理,在编制公务用车年度配备更新计划时,明确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除因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特殊和无适配车型等情况外,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公务用车的比例应当达到《“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明确的目标要求,以后按规定逐步提高。通知全面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强调要严格新能源汽车配备标准,各部门、各单位配备更新新能源汽车应当符合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车辆。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通过社会化租赁方式保障公务出行的,应当优先租用符合规定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同时,通知还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等提出了相关要求。
工信部等六部门部署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
10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明确将构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四个层级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其中,鼓励制造业企业参考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结果制定智能工厂建设提升计划,对照基础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开展自建自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本地区、有关中央企业制定本集团智能工厂培育计划和支持措施,组织开展先进级智能工厂评审认定工作,并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共同组织开展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卓越级智能工厂积极申报领航级智能工厂,由所在地区或所属中央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推荐,在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建设工作。通知同时明确了2024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的申报条件和组织实施等内容。
贸发会议预计今年世界经济增长2.7%
10月29日,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贸发会议)发布报告说,2024年和2025年世界经济预计均增长2.7%,增长缓慢、投资和贸易疲软等挑战正拉大国家之间的发展差距,应重新思考全球发展战略。贸发会议在当天发布的《2024贸易和发展报告》中指出,今明两年的世界经济增速预期低于2001年至2019年期间3.0%的年均增长率。由于能源价格高企及保护主义日益严重等多重危机,发展中国家面临着艰难的政策权衡。
欧盟决定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为期五年的最终反补贴税
10月3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消息称结束了反补贴调查,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BEV)征收为期五年的最终反补贴税。相关决定预计将于当地时间30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反补贴税将于31日起正式实施。被抽样的中国出口生产商将被征收以下反补贴税:比亚迪:17.0%;吉利:18.8%;上汽集团:35.3%;其他合作公司将被征收20.7%的关税。在提出个别审查请求后,特斯拉将被征收7.8%的关税。所有其他不合作的公司将被征收35.3%的关税。2024年7月4日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的临时关税将不予征收。
- 兰格追踪:十月份宏观政策及要闻回顾202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