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家观点 >专家观点
“两会”钢铁声音汇总,代表委员们都提了什么建议?
发表日期:2021/3/11 18:27:18 兰格钢铁新闻中心
    

2021年全国两会正式落下帷幕,代表委员的建议是“民之所望,施政所向。”钢铁业作为我国制造业的支柱型行业,新发展导向备受关注。

“十三五”期间,我国钢铁行业运行质量明显改善。今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行业由大到强的关键发展时期,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绿色发展和智能制造成为今后工作的重点。此外,控产能扩张、促产业集中、保资源安全等行业痛点依然存在。对此,参加两会的行业代表、委员都提出了哪些相关建议,发出了哪些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书记、执行会长何文波:

提升钢铁绿色化水平,共促产业链低碳高质量发展,需要推动低碳冶金技术的研发,铁素资源的循环利用,注意节能降耗以及资源综合利用,同时还要通过加强跨行业的合作来推动节能减排。

全国人大代表、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总裁李世平:

要把降碳作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应从推动绿色布局、优化用能及流程结构、节能及提升能效、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应用突破性低碳冶炼技术和注重需求侧改革这六个方面进行调整。

全国人大代表、建龙集团董事长、总裁 张志祥:

3条路径突破“卡脖子”技术。一是转变对供应链、客户端的理解。钢企应当与竞争力一流、有科技创新能力的供应链企业合作。

二是建立创新生态圈。钢企可以与供应商、客户一起,通过科技创新提高产品竞争力和性价比,也可以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开展合作,共建创新生态圈。

三是加大科研投入力度。钢企要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加强实验室、中试基地等的建设。钢企还要重视科研队伍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侯军:

绿色和低碳发展是未来的方向和重点,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特别是对于关键技术的攻关。同时优化产品结构,构建钢铁产业生态圈,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新钢股份董事长夏文勇:

1、“钢铁行业的绿色低碳发展,对国家如期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至关重要。”支持电炉钢发展,加大低碳冶金技术的研发等,有序推进钢铁行业低碳发展。

2、减轻铁矿石企业税负,产品增值税由13%降至9%以下;增加铁矿石企业抵扣项,扩大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范围,允许矿山企业购买矿权、土地支出,在使用年限内按每年折旧摊销额度纳入抵扣范围。

全国人大代表、冀南钢铁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树华:

一、钢铁行业面临着融资难、产能结构调整等诸多问题,政府部门在金融和环保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助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避免贷款“一刀切”,恢复正常行业融资待遇。

二、铁矿石价格需要回归行业基本面,要多管齐下逐步降低对进口铁矿石的依赖;

三、按照超低排放标准对企业进行甄别评价,实施差异化管控。在环保政策上不能搞“一刀切”,特别是对符合政策、达标排放的企业,能够切实考虑企业的发展需求。

全国人大代表、石横特钢董事长张武宗:

2021年要调控粗钢产量,逐步构建科学完善的粗钢产量考核约束机制,推动实现钢铁企业有序调产控产,进而推动钢铁行业平稳高质量发展。可以从三个方面着力,一是科学选取考核指标。以社会贡献水平、低碳发展水平、污染物排放水平作为考核指标。二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逐步健全长效的综合评价机制。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天工国际董事局主席朱小坤:

大力度支持“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为项目攻关开辟“绿色通道”。相关部门应不定期公布各行业“卡脖子”技术和仍依赖进口的产品信息,让国内企业都能第一时间掌握需攻克的关键技术,以此作为产品转型的指导。

全国政协委员、攀钢研究院一级专家孙朝晖:

开发红格南矿是确保国家资源安全的需要。目前,开发红格南矿区条件已经成熟,建议在自然资源部组织编制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中,将红格南矿区调整为“国家规划矿区”,由具备红格南矿综合利用成套产业化技术的攀钢开发。

全国人大代表、川威集团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炼钢厂炼钢车间副主任江勇:

制定支持钢铁联合企业发展钢化联产、发展新能源产业的相关政策;国家要明确相关部门对化工项目的审批责任及流程,尽快安排开展化工园区审查审批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管加工厂主任电气师李刚:

将电力需求响应纳入能源电力发展规划,完善电力需求响应经济激励机制,创新电力需求响应市场化模式,以及建立极端场景下的紧急型电力需求响应机制。

信息监督:马力 010-63967913 13811615299
版权声明:本内容系兰格钢铁网原创内容。凡未经兰格钢铁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及个人不得进行转载、改编、节选等改动或展示行为。若私自转载,兰格钢铁网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