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7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有关到期阶段性政策的后续安排,决定核准山东石岛湾、福建宁德、辽宁徐大堡核电项目,讨论《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期限的决定(草案)》。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着力固本培元,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要加强逆周期调节和政策储备研究,相机出台新的政策举措,更好体现宏观政策的针对性、组合性和协同性。要着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快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要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新的支柱产业,增强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竞争力影响力。要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根据不同需求、不同城市等推出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举措,加快研究构建房地产业新发展模式。要高度重视做好就业工作,集成优化就业创业政策,大力挖掘就业增长点。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担当精神,主动、协同、高效抓好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指出,对今明两年到期的阶段性政策作出后续安排,对于企业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安排好投资经营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延续政策项目多、涉及领域广,延续时间长,契合企业期待,要认真做好宣传解读,全面抓好推进落实。会议强调,安全是核电发展的生命线,要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建设新机组,按照最新安全标准改进已建机组,强化全链条全领域安全监管,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国产化水平,确保万无一失。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期限的决定(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通知
8月1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提出,在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中,选取具有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项目清单并加强推介。扩大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行规模等。
国家税务总局:多措并举精准有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用更大力度、更惠政策、更优服务,精准有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组织各级税务机关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税费政策纳入重点督导内容,推动《若干举措》各项涉税政策措施落实落细。重点围绕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新出台和优化一批办税缴费服务举措,作为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五批措施,包括进一步强化税费政策落实、便利税费办理、改进诉求响应、深化跨境服务、优化执法方式等5方面;持续创新推出税务与金融部门“税银互动”举措,将民营经济“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助力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题。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
8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其中提出,在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中,选取具有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通过举办重大项目推介会、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开辟专栏等方式,向民营企业集中发布项目信息,积极引导项目落地实施。各地区对照上述举措,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项目清单并加强推介。 扩大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行规模,推动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牵头承担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基因和细胞医疗、新型储能等领域的攻关任务。
中蒙(古)两国央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8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与蒙古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150亿元人民币/7.25万亿蒙古图格里克,协议有效期三年。中蒙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再次续签,有助于进一步深化两国金融合作,促进双边经贸往来,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国资委: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8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会议强调,要紧跟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加强监测分析,指导中央企业积极拓市增收、控制成本、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等,加快打造高端化差异化竞争优势,努力做到行业领先,增强市场信心。要着眼长远,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不断增强企业发展动力后劲。要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上多作贡献,不折不扣解决好企业账款拖欠问题,携手民营企业等各类所有制企业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
央行: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8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2023年下半年工作会议。会议认为,2023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切实改进金融服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是货币信贷和融资总量保持合理增长。二是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得到有效支持。三是外汇市场基本稳定。四是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得到有序处置。五是金融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六是国际金融合作持续深化。七是金融服务与管理质效不断提升。
会议要求,下半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精准有力实施宏观调控,加强逆周期调节和政策储备,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继续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持续改善和稳定市场预期,为实体经济稳定增长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二是加强和改善外汇政策供给,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三是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四是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五是深化金融国际合作和金融业高水平开放。六是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
会议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工作、埋头苦干,继续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有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两部门: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8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出,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多部门:支持客运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新能源车辆进城下乡
8月2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国家铁路局综合司、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国家邮政局办公室、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拓展站场服务功能。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能源部门支持客运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新能源车辆进城下乡,优先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出租汽车、道路客运车辆等充电需要,鼓励提供夜间时段充电托管服务。各地交通运输、商务、邮政部门要支持客运站在精准实施分区管理、保障安全有序运行的前提下,改造建设物流配送设施,拓展货物和邮件快件托运、仓储、分拣、配送等功能。要支持乡镇客运站拓展邮政快递、货运物流、公路养护等功能,提供客运乘车、邮件快件寄递、货运物流等服务,打造“一站多能”的农村客货邮融合站点。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引导客运站和城市公交经营者加强合作,支持客运站拓展公交首末站、停保场等功能,配置出租车(网约车)停蓄车场、共享交通工具停放点,因地制宜打造城市及城际城乡换乘中心。鼓励具备条件的客运站拓展汽车租赁、机动车驾培等服务。
国家发改委下达1亿投资支持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重建
8月2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北京、河北遭遇严重暴雨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力做好防汛救灾相关工作,紧急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亿元,专项用于北京、河北暴雨洪涝灾害受灾严重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灾后应急恢复重建。
财政部等部门发布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
8月3日,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公安部:全面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
8月3日,据公安部在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介绍,公安部研究制定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包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全面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等。
央行: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满足民营房企合理融资需求
8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主持召开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听取有关意见建议,推动银企供需对接,研究加强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工作举措。座谈会上,8家民营企业负责人分别介绍了企业融资情况,反映近年来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金融支持力度稳固,同时提出希望进一步拓宽债券融资渠道等诉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表示,将切实发挥国有大行“头雁”作用,提升民营企业贷款稳定性,扩大小微企业授信覆盖面,支持民营企业债券承销发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表示,将继续加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第二支箭”)服务民营企业力度,加快债券市场创新,满足民营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潘功胜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详细询问各项金融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就一些堵点难点问题与大家深入交流讨论,对部分意见建议作出现场回应。
潘功胜强调,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金融部门责无旁贷,也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出台系列政策举措,与金融机构共同努力,推动民营企业融资持续量增、面扩、价降,全力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潘功胜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要求,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强金融、财政、产业等政策协调配合,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流向民营经济。制定出台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的指导性文件,推动商业银行优化内控管理制度,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强典型经验推广。支持地方政府主动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推进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第二支箭”)扩容增量,强化金融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潘功胜要求,金融机构要积极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氛围,提高风险评估能力,全面梳理绩效考核、业务授权、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尽职免责等政策安排,优化服务民营企业激励机制,提升贷款的意愿、能力和可持续性。要深入了解民营企业金融需求,回应民营企业关切和诉求,做好银企融资对接,为民营企业提供可靠、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要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满足民营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三部门:实现绿证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全覆盖
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3日联合发布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制度,明确绿证适用范围,规范绿证核发,健全绿证交易,扩大绿电消费,完善绿证应用,实现绿证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全覆盖。
通知明确,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凭证,用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核算、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认证等。在规范绿证核发方面,通知提出,对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对存量常规水电项目,暂不核发可交易绿证,相应的绿证随电量直接无偿划转。对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核发可交易绿证。
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绿证在构建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低碳环境价值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发挥先行带头作用,稳步提升绿电消费比例。强化高耗能企业绿电消费责任,按要求提升绿电消费水平。支持重点企业、园区、城市等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打造绿色电力企业、绿色电力园区、绿色电力城市。
证券业“定向降准”落地,实施差异化备付金缴纳比例,约释放流动性255亿元
8月3日,为配合货银对付改革落地实施,进一步提升市场资金使用效率和结算备付金精细化管理水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拟自2023年10月起进一步降低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将该比例由现行的16%调降至平均接近13%,并正式实施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差异化安排,具体为:根据结算参与人的资金收付时点设定不同的缴纳比例,其中结算参与人可就托管业务向中国结算自主申报选择适用差异化或固定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谋划实施一批储备政策
8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打好宏观政策组合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综合司司长袁达表示,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宏观政策落实力度,推动政策靠前协同发力,有序实施“三个一批”,系统打出一套“组合拳”,有效应对了国际环境变化对我不利影响加大、国内周期性结构性矛盾交织叠加等困难挑战,有力推动了国民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
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需要统筹搭配,适时适度做好逆周期调节
8月4日,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降准、降息问题。一方面,降准、公开市场操作、中期借贷便利,以及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都具有投放流动性的总量效应,需要统筹搭配、灵活运用,共同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综合评估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目标是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合理充裕。另一方面,要科学合理把握利率水平。既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和宏观调控需要,适时适度做好逆周期调节,又要兼顾把握好增长与风险、内部与外部的平衡,防止资金套利和空转,提升政策效率,增强银行经营稳健性。刚才介绍到,近年来企业贷款利率下降成效明显,未来还将继续发挥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和指导作用,指导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同时,要持续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的重要作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支持银行合理管控负债成本,增强金融持续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8条便民办税举措
8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发布了《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再推出和优化五方面28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重点聚焦支持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促进新出台的一系列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更好落实落细。其中,对纳税人因各种原因未在今年7月征期内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可在8、9月份由纳税人通过变更第二季度(或6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方式补充享受。
国家标准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
8月8日,国家标准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以下简称《指南》)。这是国家层面首个氢能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指南》提出了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重点。在基础与安全方面,主要包括术语、图形符号、氢能综合评价、氢品质、通用件等基础共性标准以及氢安全基本要求、临氢材料、氢密封、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氢安全通用标准,是氢能供应与氢能应用标准的基础支撑;在氢制备方面,主要包括氢分离与提纯、水电解制氢、光解水制氢等方面的标准,推动绿色低碳氢来源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在氢储存和输运方面,主要包括氢气压缩、氢液化、氢气与天然气掺混、固态储氢材料等氢储运基本要求,容器、气瓶、管道等氢储运设备以及氢储存输运系统等方面的标准,推动安全、高效氢储运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在氢加注方面,主要包括加氢站设备、系统和运行与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标准,推动加氢站安全、可靠、高效发展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在氢能应用方面,主要包括燃料电池、氢内燃机、氢气锅炉、氢燃气轮机等氢能转换利用设备与零部件以及交通、储能、发电核工业领域氢能应用等方面的标准,推动氢能相关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安全相关标准的制修订。《指南》明确了近三年国内国际氢能标准化工作重点任务,部署了核心标准研制行动和国际标准化提升行动等“两大行动”,提出了组织实施的有关措施。
国常会:加强北方地区水利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高水旱灾害防范应对能力
8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当前防汛抗洪救灾情况汇报,研究下一步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群众生活保障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举措。会议强调,近期受台风和强降雨影响,部分地区遭遇严重洪涝灾害,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始终牵挂各地受灾群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对持续做好抢险救灾、抢修恢复特别是受灾群众生活保障等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强大动力。
会议指出,当前汛期仍未过去,后期还有台风登陆、局地强降雨的可能,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繁重。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立足抗大洪、抢大险,加强研判预警,紧盯重点部位,落实落细防汛抢险措施,严防发生次生灾害。继续全力搜救失联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千方百计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证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所、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全面做好环境消杀和卫生防疫,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加快修复道路、供电、供水和通信等设施,广泛发动、积极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抓紧修复灾毁田块和农业设施,加大农资供应保障力度,组织农民积极补种补救。迅速启动灾毁房屋恢复重建,确保受灾群众入冬前能够回家或搬入新居、安全温暖过冬,加快推进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保证每一名受灾学生都能按时开学返校。要着眼长远,加强北方地区水利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高水旱灾害防范应对能力。
国家发改委:充分用好发展改革系统失信惩戒措施“工具箱”
8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其中提出,充分用好发展改革系统失信惩戒措施“工具箱”。对于存在失信记录的相关主体,我委将按规定限制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限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请、限制各类融资项目推荐;对于存在政府失信记录的地级以上城市,我委将取消发展改革系统的评优评先和试点示范资格、加大城市信用监测扣分权重、取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称号或参评资格。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
8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要求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贡献。《意见》提出6方面24条政策措施。一是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发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拓宽吸引外资渠道,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梯度转移,完善外资项目建设推进机制。二是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保障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支持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确保平等享受支持政策。三是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健全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涉外经贸政策法规制定。四是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停居留政策,探索便利化的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机制,统筹优化涉外商投资企业执法检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保障。五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外商投资促进资金保障,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国家鼓励发展领域。六是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健全引资工作机制,便利境外投资促进工作,拓展外商投资促进渠道,优化外商投资促进评价。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做好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工作。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出台配套举措,增强政策协同效应。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指导协调,做好政策宣介,及时落实政策措施,为外国投资者营造更加优化的投资环境,有效提振外商投资信心。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8月14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鼓励保险资金积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支持保险机构积极对接受灾地区经营主体灾后重建、生产恢复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引导保险资金通过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为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九部门:到2025年在全国打造500个左右的县域商业“领跑县”
8月14日,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发布关于印发 《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建立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到2025年,在全国打造500个左右的县域商业“领跑县”,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和农村新型便民商店。90%的县达到“基本型”及以上商业功能,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进一步畅通,农民增收和消费提质实现良性循环,更好满足乡村产业振兴和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需求。
央行开展1年期4010亿元MLF操作,利率下调15个基点
8月15日,央行公开市场开展4010亿元1年期MLF和2040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中标利率分别为2.5%、1.80%,上次分别为2.65%、1.90%。当日有4000亿元MLF和60亿元逆回购到期。
央行下调常备借贷便利利率10个基点
8月15日,中国央行调整常备借贷便利利率,7天期下调10个基点至2.80%,1个月期下调10个基点至3.15%。
海关总署推出23条举措促进综保区高质量发展
8月16日,海关总署印发了《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助推高质量发展,支持功能业态拓展,加快建立适应高端制造业和研发维修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营商环境,增强区内外产业联动,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这方面的改革举措主要有:支持开展保税培训新业态,满足国内市场高端培训需求;允许免税店货物由综保区从境外进口,支持免税保税衔接发展;支持跨关区保税展示交易,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允许设立生产性配套服务设施,支持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等。
国常会:继续拓展扩消费、促投资政策空间,提振大宗消费
8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二次全体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对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他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科学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信心、保持定力、攻坚克难,精准有力实施宏观调控,强化各类政策协调配合,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李强强调,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继续拓展扩消费、促投资政策空间,提振大宗消费,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扎实做好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和储备。要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用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全面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步伐。要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深入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要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深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重点领域实质性化险。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力度,多渠道促进就业增收。要着力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监管,切实做好灾后恢复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李强强调,要大力提升行政效能,为完成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障。国务院各部门要强化全局观念,心怀“国之大者”,找准工作切入点,打开工作新局面。要主动跨前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合力攻坚,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要打破思维定式,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和推进方式。要更好履职尽责,把监管与服务、保安全与促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多为发展想办法,多为企业助把力,在全社会营造干事创业、共促发展的浓厚氛围。
中国人民银行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350亿元
8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增加河北、北京、黑龙江、吉林、福建、重庆6省(市)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350亿元,支持这些受灾严重地区抗灾救灾及灾后重建金融服务工作。据介绍,近期受台风影响,我国多地出现极端降雨过程,引发洪涝和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增加河北、北京、黑龙江、吉林、福建、重庆6省(市)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350亿元,加强对受灾地区的经营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农业、养殖企业和农户的信贷支持。
国家发改委:支持虹桥商务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率先试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
8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关于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指出,支持虹桥商务区打造“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辐射引领区,率先与相关国家合作试点国际高标准电子商务规则,探索互利共赢的合作新模式。支持虹桥商务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率先试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允许主办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购汇,允许跨国公司在境内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境外集中收付业务,赋予企业更多资金汇兑自主权。
央行: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
8月17日,央行发布2023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下阶段,央行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效能,不断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好金融在促消费、稳投资、扩内需中的积极作用,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综合施策、稳定预期,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坚决防范汇率超调风险。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统筹协调金融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工作,稳步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证监会:将进一步推出稳预期、稳信心的措施
8月18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答记者。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出稳预期、稳信心的措施,激发债券市场活力。一是全面提升债券市场运行活力和质量。加强债市投资端改革,推动允许银行类机构全面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壮大债券做市商队伍,稳步推进询报价制度改革,深化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二是加快推动REITs常态化发行和高质量扩容。推出REITs相关指数及REITs指数基金,优化REITs估值体系、发行询价机制,培育专业REITs投资者群体,加快推动REITs市场与香港市场互联互通。三是坚持底线思维,全力做好房地产、城投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继续抓好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保持房企股债融资渠道总体稳定,支持正常经营房企合理融资需求。坚持“一企一策”,稳妥化解大型房企债券违约风险。强化城投债券风险监测预警,把公开市场债券和非标债务“防爆雷”作为重中之重,全力维护债券市场平稳运行。
交通运输部:扩大交通有效投资,加快建设“6轴7廊8通道”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
8月18日,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小鹏主持召开部务会,传达学习国务院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和中央其他有关精神,审议修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会议指出,上半年,交通运输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运输工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总的看,上半年交通运输经济运行持续恢复、整体好转,完成营业性货运量259.3亿吨,同比增长6.8%;完成营业性客运量43.2亿人,同比增长56.3%,城市公共交通客运量加速恢复,私家车出行规模已超过疫情前同期水平;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81.9亿吨,同比增长8.0%;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5亿标箱,同比增长4.8%;完成寄递业务量747亿件,同比增长14.2%,其中快递业务量622亿件,同比增长17.6%;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1.83万亿元,同比增长9.1%,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会议强调,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次全体会议的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和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精准有力实施宏观调控,积极扩大市场需求,大力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会议强调,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奋发作为,全力做好下半年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如期优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不断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提供坚实有力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二是保障交通物流畅通,推动交通物流保通保畅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实体化运行。三是落实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具体任务,抓好《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各项任务贯彻落实。四是加强交通运输国际交流合作。五是扩大交通有效投资,加快建设“6轴7廊8通道”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六是服务区域协调和乡村振兴,完善现代化农村交通运输体系。七是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八是提高行业治理能力。九是加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保障国家安全。十是全面从严治党。
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调整优化房地产信贷政策
8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电视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研究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关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肖远企,中国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李超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分金融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介绍工作情况。会议认为,今年以来,金融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和回升向好。今年1-7月,新增人民币贷款16.1万亿元,同比多增1.67万亿元,广义货币供应量(M2)、社会融资规模、人民币贷款余额保持较快增长。社会融资成本继续下降,1-7月企业贷款利率为3.94%,同比下降0.35个百分点。信贷结构持续优化,普惠小微贷款、绿色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均高于各项贷款增速,金融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取得显著成效。
会议指出,我国经济恢复是一个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的过程。金融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继续落实好稳健货币政策精准有力的要求,用好政策空间、找准发力方向,不断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会议强调,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要够、节奏要稳、结构要优、价格要可持续。主要金融机构要主动担当作为,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国有大行要继续发挥支柱作用。要注重保持好贷款平稳增长的节奏,适当引导平缓信贷波动,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稳定性。要注意挖掘新的信贷增长点,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优化房地产信贷政策。要继续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规范贷款利率定价秩序,统筹考虑增量、存量及其他金融产品价格关系。发挥好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的重要作用,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切实发挥好金融在促消费、稳投资、扩内需中的积极作用。会议要求,金融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的精神,统筹协调金融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丰富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工具和手段,强化风险监测、评估和防控机制,推动重点地区风险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8月LPR报价出炉:1年期降10个基点,5年期利率维持不变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3年8月2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45%,上月为3.55%;5年期以上LPR为4.2%,上月为4.2%。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三部门:合理增加对消费者购买汽车、家电、家居等产品的消费信贷支持
8月21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推动金融机构与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合作,合理增加对消费者购买汽车、家电、家居等产品的消费信贷支持,持续优化利率和费用水平。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打造面向消费者的信用应用场景,向消费者提供先用后付、减免押金等灵活交易安排。
三部门:延续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8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四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条件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发改委等多部门:加大对绿色低碳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
8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到2025 年,通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一批示范项目落地实施,一批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若干有利于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的支持政策、商业模式和监管机制逐步完善,为重点领域降碳探索有效路径。到2030年,通过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带动引领,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模式基本成熟,相关支持政策、商业模式、监管机制更加健全,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国际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为实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对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示范项目,统筹利用现有中央预算内投资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各地区应通过预算内投资及其他财政资金渠道,加大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
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
8月22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部署要求,持续完善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标准研究,充分发挥标准的行业指导作用,推动新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标准委印发《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新产业是指应用新技术发展壮大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具有创新活跃、技术密集、发展前景广阔等特征,关系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局。标准化在推进新产业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实施方案》以推动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和抢抓未来产业发展先机为目标,以完善高效协同的新产业标准化工作体系为抓手,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8大新兴产业,以及元宇宙、脑机接口、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生成式人工智能、生物制造、未来显示、未来网络、新型储能等9大未来产业,统筹推进标准的研究、制定、实施和国际化。
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单位联合印发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的意见
8月24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推动交通物流提质增效升级,更好服务支撑实现“物畅其流”。
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是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必然要求。《意见》明确,将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实现“一单制”“一箱制”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多式联运信息加快开放共享,多式联运单证服务功能深化拓展,多式联运龙头骨干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托运人一次委托、费用一次结算、货物一次保险、多式联运经营人全程负责的“一单制”服务模式和集装箱运输“不换箱、不开箱、一箱到底”的“一箱制”服务模式加快推广,全面提升综合运输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聚焦当前制约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的突出问题,《意见》部署了六个方面共15项重点工作:一是推进多式联运信息互联共享,加快多式联运数据开放,支持多式联运信息集成服务发展,推广应用标准化多式联运电子运单。二是推进国际多式联运单证应用创新,加快国际多式联运提单推广应用,推动国际多式联运电子提单发展。三是拓展多式联运“一单制”服务功能,探索赋予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凭证功能,探索发展多式联运“一单制”金融保险服务,优化多式联运“一单制”通关监管。四是健全多式联运“一箱制”服务体系,完善“中途不换箱”合作机制,优化“全程不开箱”流程管理,提升“一箱到底”服务能力。五是大力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人,鼓励骨干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引导多式联运相关企业加强协同协作。六是完善多式联运标准规则,健全多式联运“一单制”标准,推进多式联运服务规则衔接。
根据《意见》,各级交通运输、商务、海关、金融监管、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工作协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风险管控,及时研究解决“一单制”“一箱制”发展的制度、政策和技术问题。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试点,对于符合试点要求,创新性强、示范突出的项目,将按程序纳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
财政部:全面落实对小微企业的精准税费优惠政策
8月2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全面落实对小微企业的精准税费优惠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弱政策力度,确保把该减的税费减到位,持续发挥各项税费优惠的政策效能,为小微企业发展添活力、增动能。坚决防止征收过头税费。各地区要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及时公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目录以外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要加强涉企收费管理,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收费项目,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密切关注财政收入征收工作开展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问责一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
8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部署推动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环境基础设施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0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5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000万立方米/日;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以上,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以上。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和规模显著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充分保障,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
《行动方案》明确了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6方面重点任务。一是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包括填补污水收集管网空白、提升污水收集效能、补齐污水处理能力缺口、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等。二是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包括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补齐县级地区焚烧处理能力短板、探索建设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填埋设施等。三是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包括推动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等。四是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等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包括强化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和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健全医疗废物收转运体系等。五是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包括加大园区污染物收集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广静脉产业园建设模式、推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建设等。六是监测监管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包括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站式”管理、加强对焚烧飞灰处置等全过程监管、完善污水处理监测体系等。
工信部等八部门印发《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8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提出2023—2024年,建材行业稳增长的主要目标是:行业保持平稳增长,2023年和2024年,力争工业增加值增速分别为3.5%、4%左右。绿色建材、矿物功能材料、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等规上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主要行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65%以上,水泥、玻璃、陶瓷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超过15%,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不断提升。
工信部等七部门印发《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8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应急管理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提出2023—2024年,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的主要目标是:行业保持平稳增长,年均工业增加值增速5%左右。2024年,石化化工行业(不含油气开采)主营业务收入达15万亿元,乙烯产量超过5000万吨,化肥产量(折纯量)稳定在5500万吨左右。
工信部等七部门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8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提出2023—2024年,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的主要目标是:铜、铝等主要产品产量保持平稳增长,十种有色金属产量年均增长5%左右,铜、锂等国内资源开发取得积极进展,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供给质量进一步提升,供需基本实现动态平衡。营业收入保持增长,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贸易结构持续优化,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加快,铜、铅等冶炼品单位能耗年均下降2%以上。力争2023年有色金属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5%左右,2024年增长5.5%以上。
三部门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8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此项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三部门: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8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三部门: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8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
国常会:审议通过《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
8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建立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的重要举措。要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推进建设,确保住房建设质量,同时注重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
证券交易印花税减半征收
8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证券交易所调降融资保证金比例,支持适度融资需求
8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通知,修订《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100%降低至80%。此调整将自2023年9月8日收市后实施。
工信部、 国资委联合印发第一批前沿材料产业化重点发展指导目录
8月28日,工信部、国资委联合今日发布了第一批前沿材料产业化重点发展指导目录,加快前沿材料产业化创新发展,引导形成发展合力。通知称,新材料产业是战略性、基础性产业,是未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石和先导。前沿材料代表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方向与趋势,具有先导性、引领性和颠覆性,是构建新的增长引擎的重要切入点。为加快前沿材料产业化创新发展,引导形成发展合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聚焦已有相应研究成果,具备工程化产业化基础,有望率先批量产业化的前沿材料,组织编制《前沿材料产业化重点发展指导目录(第一批)》,后续将根据技术发展情况,适时分批发布。
工信部印发《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应用实施意见》
8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应用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提出了6大方面应用,一是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目录,做到全面准确,防止漏项和重复立项。同时,与科技创新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等有效衔接。二是支撑科技成果产业化。确定成果清单,分类开展成果产业化工作。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的工作合力。加强中间试验能力建设和产业化综合保障服务。三是支撑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精准识别长板优势,形成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专业机构作用,用好标准、认证等工具。四是支撑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系统梳理产业技术基础能力,支撑标准制定、推广和质量检测、试验能力、计量能力、科技成果、产业信息、知识产权等能力建设。五是支撑区域产业发展。精准开展产业链补链强链,针对性开展招商引资。培育和引进优质企业,形成高水平创新型企业梯队。统筹区域内产业基础能力,实现产业分工深化和集聚发展。六是支撑企业技术研发和供应链管理。准确评估企业技术研发和供应链管理状况,优化技术研发管理体系,有效开展技术研发,加强供应链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
国务院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
8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明确下一步财政五大重点工作之一,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主要有三大要点: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中央财政积极支持地方做好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督促地方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和各类支持性政策措施,紧盯市县加大工作力度,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逐步缓释债务风险;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定期监审评估,坚决查处新增隐性债务行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
国家能源局召开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现场会
8月29日,国家能源局在浙江杭州召开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现场会,调研学习地方先进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形势任务,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加强统筹规划布局,促进标准制修订和技术研发,推动构建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上交所:进一步推动扩大FOF参与投资基础设施REITs
8月29日,上交所发布《关于优化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发行交易机制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其中提出,后续将进一步推动扩大基金中的基金(FOF)参与投资基础设施REITs;配合中国证监会持续推动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
五部门:规范货币经纪公司数据服务
8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发布规范货币经纪公司数据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当中提到,货币经纪公司进行数据处理、向市场提供数据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不得危害国家安全、金融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得损害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货币经纪公司应当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建立与业务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经纪人员执业规范性管理,构建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和应用场景的安全保护机制,开展数据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保障数据服务安全稳健开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 推动构建高效顺畅的现代流通体系
8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的通知》,部署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布局建设工作。《通知》坚持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突出国家所需和城市所长,按照服务重要商品和资源要素流通、强化跨域跨界辐射带动、促进现代流通发展等三个维度布局流通支点城市。综合考虑城市资源禀赋、发展基础、比较优势、未来潜力,将102个城市纳入布局建设范围,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流通支点城市将按综合型、复合型、功能型分类推进建设,城市人民政府发挥主体作用部署推进,努力提升自身发展水平,增强辐射带动作用。
- 兰格追踪:八月份宏观政策及要闻回顾202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