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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格追踪:九月份宏观政策及要闻回顾
发表日期:2023/9/26 14:02:20 兰格钢铁研究中心 葛昕 兰格钢铁网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

8月31日,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二、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辖区内各城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及当地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内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8月31日,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引导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贷双方有序调整优化资产负债,规范住房信贷市场秩序,现就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二、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三、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亦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变更后的贷款合同利率水平应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四、金融机构应严格落实相关监管要求,对借款人申请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等贷款的用途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并明确提示风险。对存在协助借款人利用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等违规置换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行为的中介机构一律不得进行合作,并严肃处理存在上述行为的内部人员。五、各金融机构要抓紧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做好组织实施,提高服务水平,及时响应借款人申请,尽可能采取便捷措施,降低借款人操作成本,确保本通知有关要求落实到位。六、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各分支机构要将本通知立即转发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督促贯彻执行,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

9月1日,为提升金融机构外汇资金运用能力,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3年9月1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即外汇存款准备金率由现行的6%下调至4%。

两部门:支持灾区企业利用债券市场募集资金恢复生产经营

9月1日,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金融支持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用好用足新增2350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支持灾区企业利用债券市场募集资金恢复生产经营,支持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扩大可贷资金来源。引导保险资金多种形式优先投入灾区优质企业和重大项目,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灾后重建资金保障机制。加强灾区现金流通、供应状况的监测分析,合理调配现金资源,着重做好群众生活和救灾所需现金供应。建立财库银协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国库资金划拨渠道安全便利的作用,全力保障抗灾救灾应急资金及时拨付。

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

9月2日,为促进机械行业稳增长、提质量、促升级、保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金融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提出2023—2024年,机械行业运行保持平稳向好态势,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持续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不断增强。具体目标有:力争营业收入平均增速达到3%以上,到2024年达到8.1万亿元;重点行业呈现规模稳中有升,新增长点不断涌现,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供给能力显著提升;产业集群建设不断推进,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特色集群和10个左右千亿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

9月2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实现汽车行业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金融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工作方案》提出,2023年汽车行业运行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力争实现全年汽车销量270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90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0%;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左右。2024年,汽车行业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产业发展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

工信部:力争2023-2024年电力装备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达9%以上

9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电力装备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其中提出,发挥电力装备行业带动作用,同时考虑目标可实现性,通过实施一系列工作举措,稳定电力装备行业增长,力争2023-2024年电力装备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达9%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9%左右。

两部门:进一步加强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

9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一是集中开展就业政策分类宣传。二是盘点核查就业政策落实进度。开展2021年以来就业政策落实进度大排查、问题整改回头看。三是大力推广“直补快办”经办模式。将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纳入范围,按月开展数据比对,主动向符合条件的推送政策内容,加快审核发放。四是突出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集中开展人社厅局长进企业宣讲,将重点民营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重点企业用工保障范围,打包落实政策。五是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防止内外勾结、违规操作、优亲厚友、玩忽职守等问题。

生态环境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

9月4日,生态环境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鼓励2017年公布的28个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继续申报深化试点,同时也进一步明确试点申报城市一般应为地级及以上城市,鼓励国家级新区申报。这是继去年生态环境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生态环境部印发《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指南》后,我国推进气候适应工作的又一举措。

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

9月5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发挥电子信息制造业在工业行业中的支撑、引领、赋能作用,助力实现工业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2023—2024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平均增速5%左右,电子信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突破24万亿元。2024年,我国手机市场5G手机出货量占比超过85%,75英寸及以上彩色电视机市场份额超过25%,太阳能电池产量超过450吉瓦,高端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新增长点不断涌现;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产业集群建设不断推进,形成上下游贯通发展、协同互促的良好局面。《行动方案》提出,推动先进计算产业发展和行业应用,开展先进计算在工业、城市管理等领域应用案例征集和应用对接,举办先进计算技术创新大赛等活动,加快先进技术和产品落地应用。鼓励加大数据基础设施和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满足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需求。

工信部、知识产权局印发《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

9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行动方案》指出,到2027年,知识产权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成效更加显著,知识产权强链护链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产业高价值专利创造能力明显增强,规模以上制造业重点领域企业每亿元营业收入高价值专利数接近4件,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明显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机制更加健全,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稳步提高,保护规则更加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程度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初步形成,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显著增强。

商务部等13部门公布全国第三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名单

9月6日,商务部等13部门办公厅公布全国第三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名单,其中包括北京市朝阳区、上海市黄浦区等70个试点地区。省级相关部门要督促试点地区按照《三年行动》要求,坚持问需于民与顶层设计相结合,以居民满意度测评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科学规划并落实好试点方案。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发展“一店一早”,补齐“一菜一修”,服务“一老一小”,优先配齐基本保障类业态,因地制宜发展品质提升类业态,一圈一策补齐民生短板,营造多元化多层次消费场景。

两部门: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9月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提到,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所称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

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9月8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和2035远景目标》部署,加快培育未来产业新赛道新优势,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构建工业元宇宙、赋能制造业为主要目标,以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创新为驱动,从构建先进元宇宙技术和产业体系、培育三维交互的工业元宇宙、打造沉浸交互数字生活应用、构建系统完备产业支撑、构建安全可信产业治理体系等5方面提出了14条重点任务。

习近平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

9月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新时代新征程推动东北全面振兴,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的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东北在维护国家“五大安全”中的重要使命,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锻长板、补短板相结合,坚持加大支持力度和激发内生动力相结合,咬定目标不放松,敢闯敢干加实干,努力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的新路子,奋力谱写东北全面振兴新篇章。

工信部信息技术发展司组织召开深化两化融合“十四五”规划推进会

9月8日,工信部信息技术发展司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深化两化融合“十四五”规划推进会。会议对“十四五”两化融合规划推进情况进行成效总结和汇报,介绍了两化融合政策体系、平台体系、标准体系建设情况,以及数字化转型贯标工作推进等情况,湖南、黑龙江、重庆地方工信主管部门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围绕深化两化融合、加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进新型工业化等方面交流了经验做法和成效。

中共中央、国务院: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9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意见》从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促进闽台经贸深度融合、促进福建全域融合发展、深化闽台社会人文交流、强化组织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21条内容。

其中,在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方面,《意见》要求,畅通台胞往来通道。适度超前开展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等要素保障力度。推动闽台基础设施应通尽通,构建立体式综合性对台通道枢纽,畅通闽台与大陆其他地区连接通道。加强物流枢纽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完善区域物流集散体系。进一步优化、加密福建沿海与台湾本岛及金门、马祖客货运航线。《意见》还从促进台生来闽求学研习、鼓励台胞来闽就业、扩大台胞社会参与、便利台胞在闽生活、完善涉台司法服务等方面部署举措。

在促进闽台经贸深度融合方面,《意见》提出,优化涉台营商环境。支持福建省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引导台胞台企共同建设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制定促进闽台融合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鼓励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对台先行先试。支持对台小额贸易创新发展;深化产业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强闽台产业合作,提升两岸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并对促进台湾农渔业和中小企业在闽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合作等作出具体部署。

在促进福建全域融合发展方面,《意见》明确,支持厦门与金门加快融合发展。支持厦门开展综合改革试点,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厦门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大自主权;支持福州与马祖深化融合发展。设立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区,促进福州与马祖在文化旅游、海洋渔业等领域创新融合,吸引台胞台企参与福州数字经济发展;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发展。逐步构建对台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体系,扩大对台跨境服务贸易开放,探索建设两岸共同市场先行区域;推进福建其他地区开展融合实践。

财政部: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9月12日,财政部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提出,为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专项资金安排支出用于对财政贴息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一定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创业担保贷款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

交通运输部部署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公路工程标准体系

9月12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公路工程标准体系的意见》,加快推进公路工程技术创新和技术应用,提升公路工程技术标准适用性、创新性、引领性,为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公路交通提供有力支撑。

国企参股管理迎新规,严控非主业投资

9月13日,国资委印发《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指出,严格执行国有资产投资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严控非主业投资,不得通过参股等方式开展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规定的禁止类业务。参股投资金融和类金融企业,应当符合金融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金融业务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办法》指出,除战略性持有或培育期的参股股权外,国有企业应当退出5年以上未分红、长期亏损、非持续经营的低效无效参股股权,退出与国有企业职责定位严重不符且不具备竞争优势、风险较大、经营情况难以掌握的参股投资。

自然资源部:坚持把盘活的城乡空间资源更多地用于民生所需和实体经济发展

9月14日,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等15个省(市)的43个城市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主要负责人介绍,试点工作要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政府在空间统筹、结构优化、资金平衡、组织推动等方面的作用,坚持公平公开、“净地”出让,充分调动市场参与的积极性。试点工作要坚持补齐短板、统筹发展。坚持把盘活的城乡空间资源更多地用于民生所需和实体经济发展,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产业项目落地和转型升级。

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公路工程标准体系的意见》

9月14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公路工程标准体系的意见》。《意见》指出,加强与综合交通设施标准统筹协调。推动公路与城市道路、轨道交通、机场等交通运输形式的统筹布局和科学衔接,保障通道资源共享、基础设施顺畅连接共建、运行管理有效协同、应急保障协作有序。加强公路基础设施网与运输服务网、通信信息网、能源网融合技术标准制定。《意见》明确,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进公路生态环保和绿色发展相关技术标准研制。加大公路路域环境保护、生态脆弱区和环境敏感区生态修复与恢复、路面降噪等技术标准制定。促进公路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推动通道及线位科学合理布设、综合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制定。推进废旧材料循环利用、绿色低碳服务区建设运营等技术标准制定。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3年9月1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9月14日,为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3年9月1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7.4%。中国人民银行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准有力实施好稳健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信贷合理增长,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更好地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兼顾内外平衡,保持汇率基本稳定,稳固支持实体经济持续恢复向好,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全国稳外贸稳外资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

9月15日,全国稳外贸稳外资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指出,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用好政策空间,找准发力方向,多措并举打好政策措施“组合拳”,着力抓好帮助企业稳订单拓市场、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等十项重点工作。

央行、外汇局召开外资金融机构与外资企业座谈会

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召开外资金融机构和外资企业座谈会,听取有关意见建议,研究加大金融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力度,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有关工作。摩根大通银行、汇丰银行、德意志银行、法国巴黎银行、瑞银证券、三菱日联银行、特斯拉、巴斯夫、托克、施耐德等外资金融机构和外资企业参加座谈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陆磊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外资金融机构和外资企业负责人介绍了在华展业情况,普遍认为近年来中国金融业开放稳步推进,金融服务外资外贸能力持续提升,希望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安排,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潘功胜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就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与大家深入交流讨论,对部分意见建议现场作出回应。潘功胜表示,积极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在扩大金融服务业市场准入、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等领域取得了重要进展。下一步,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要求,持续优化政策安排,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

9月19日,为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从规范招标要求、明确评标原则、加强监督检查等三个方面提出10条意见。

9月LPR报价出炉:1年期和5年期利率均维持不变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3年9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45%,上月为3.45%;5年期以上LPR为4.20%,上月为4.2% 。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三部门发布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9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财税〔2023〕25号文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企业清单。

国常会研究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有关工作

9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有关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深刻分析把握国内外形势变化和我国新型工业化的阶段性特征,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提高工业发展质量、效益和国际竞争力。要坚持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两手抓,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着力补齐短板、拉长长板、锻造新板。要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充分调动各类经营主体积极性,发挥全国统一大市场支撑作用,以主体功能区战略引领产业合理布局,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切实增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动力活力。会议审议通过《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会议指出,解决好企业账款拖欠问题,事关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预期,事关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必须高度重视。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2条措施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9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22条举措聚焦五个方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意见》部署要求,回应了民营经济各类关切:一是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二是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三是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监管执法体系,杜绝选择性执法,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四是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标准制定,计量服务中小企业。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五是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加大宣传。

七部门:到202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低16%

9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其中提到,到2025年,全国年用水总量控制在64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低16%。到2030年,节水制度体系、市场调节机制和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用水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

两部门:督促系统重要性银行增强抗风险能力和损失吸收能力

9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公告中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按照《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的要求,共同做好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工作,督促系统重要性银行按规定满足附加资本和附加杠杆率要求,增强抗风险能力和损失吸收能力,发挥好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合力,促进系统重要性银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不断夯实金融体系稳定的基础,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中美双方商定成立经济领域工作组,包括“经济工作组”和“金融工作组”

9月22日,为落实中美两国元首巴厘岛会晤重要共识,根据国务院副总理、中美经贸中方牵头人何立峰与美国财政部部长珍妮特·耶伦达成的共识,中美双方商定,成立经济领域工作组,包括“经济工作组”和“金融工作组”。“经济工作组”由中美两国财政部副部长级官员牵头,“金融工作组”由中国人民银行和美国财政部副部长级官员牵头。两个工作组将定期、不定期举行会议,就经济、金融领域相关问题加强沟通和交流。

习近平就推进新型工业化作出重要指示

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9月22日至23日在京召开,会上传达了习近平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就推进新型工业化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新时代新征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实现新型工业化是关键任务。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基本规律,积极主动适应和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穿新型工业化全过程,把建设制造强国同发展数字经济、产业信息化等有机结合,为中国式现代化构筑强大物质技术基础。习近平强调,推进新型工业化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完善党委(党组)统一领导、政府负责落实、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做好各方面政策和要素保障,开拓创新、担当作为,汇聚起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强大力量,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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