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搞好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
9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23年第三季度(总第102次)例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分析了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宏观政策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稳健的货币政策精准有力,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综合运用利率、准备金等政策工具,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为经济回升向好创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成效显著,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有效发挥,货币政策传导效率增强,社会融资成本明显下降。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经常账户顺差稳定,外汇储备充足,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预期趋稳,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发挥了宏观经济稳定器功能。
会议指出,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际经济贸易投资放缓,通胀仍处高位,发达国家利率将持续保持高位。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回升向好、动力增强,但仍面临需求不足等挑战。要持续用力、乘势而上,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搞好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更好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加快经济良性循环,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支持。加大已出台货币政策实施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信贷合理增长、节奏平稳,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增强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的引导作用,有效带动激发民间投资。促进物价低位回升,保持物价在合理水平。落实好调增的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实施好存续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继续加大对普惠金融、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综合施策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大银行服务重心下沉,推动中小银行聚焦主责主业,支持银行补充资本,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完善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发挥央行政策利率引导作用,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和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效能,推动企业融资和居民信贷成本稳中有降。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坚持“风险中性”理念,综合施策、校正背离、稳定预期,坚决对单边、顺周期行为予以纠偏,坚决防范汇率超调风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落实好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以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优化大宗消费品和社会服务领域消费金融服务,继续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因城施策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新发放首套房贷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调降首付比和二套房贷利率下限,推动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落地见效,加大对“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建立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金融政策措施,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切实推进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打好宏观政策、扩大需求、改革创新和防范化解风险组合拳,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把发挥政策效力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部门间政策协调,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效能,兼顾好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不断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国家发改委:深入推进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境外项目合作
9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坚持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引领,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坚持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与合作国有关方面加强政策、机制和项目对接,持续打造优质标志性工程和推动“小而美”项目,深入推进基础设施、民生项目等重点领域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让合作成果更好惠及各国人民。
五部门:力争到2025年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产业规模超过1万亿元
9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力争到2025年,形成10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50家以上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重点骨干企业,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产业规模超过1万亿元。
《行动计划》提出,力争到2025年,安全应急装备产业规模、产品质量、应用深度和广度显著提升,对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产业规模超过1万亿元。聚焦重点应用场景,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广一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显著应用成效的安全应急装备,形成10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50家以上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重点骨干企业,涌现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50家左右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含创建单位),打造竞争力强的安全应急装备先进制造业集群。《行动计划》聚焦地震和地质灾害、洪水灾害、城市内涝灾害、冰雪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城市特殊场景火灾、危化品安全事故、矿山(隧道)安全事故、紧急生命救护、家庭应急等十个重点领域场景应用的重点安全应急装备,强化核心技术攻关及推广应用,加强先进适用安全应急装备供给,提高灾害事故防控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行动计划》明确加强技术创新、加强推广应用和繁荣产业生态三个重点任务,包含10条具体举措。其中,加强技术创新方面。《行动计划》提出,面向重大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急需装备,通过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重大专项或重点研发计划,开展核心技术研发与工程化攻关,实现关键技术和重点装备短板突破。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用户等产学研用单位联合打造安全应急装备领域创新平台,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强推广应用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围绕重点场景,遴选一批具有先进性、可靠性、推广应用前景的装备,发布目录,公布装备的性能指标、检测报告、应用场景、应用案例等,引导用户选用。推动5G、人工智能、机器人、北斗、新材料等在安全应急装备领域的集成应用及规模应用,遴选具有技术先进性、应用实效性、模式创新性、示范带动性的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开展试点示范。繁荣产业生态方面,培育安全应急装备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促进特色明显、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加速发展。探索组建安全应急装备标准化技术组织,研究编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加快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社会组织、龙头企业制修订产业急需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
9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其中提到,提升需求响应能力。到2025年,各省需求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其中年度最大用电负荷峰谷差率超过40%的省份达到5%或以上。到2030年,形成规模化的实时需求响应能力,结合辅助服务市场、电能量市场交易可实现电网区域内需求侧资源共享互济。
习近平: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
9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就深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十年来,各自贸试验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解放思想、守正创新,推出了一大批基础性、开创性改革开放举措,形成了许多标志性、引领性制度创新成果,有效发挥了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
习近平强调,新征程上,要在全面总结十年建设经验基础上,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勇做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的先锋,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探索,努力建设更高水平自贸试验区。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统筹发展和安全,高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则,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加强改革整体谋划和系统集成,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让自贸试验区更好发挥示范作用。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座谈会9月26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在会上传达习近平重要指示并讲话,表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总结自贸试验区建设经验,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继续转换观念,强化保障举措,统筹发展和安全,制度创新要力争有新突破,促进开放要有新拓展,谋划发展要有新提高,努力建设更高水平自贸试验区。
财政部、税务总局: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
9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出,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两部门: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
9月2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的通知。其中提到,鼓励创办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大创业帮扶力度,统筹用好各类创业载体,对创办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劳动者,优先提供创业孵化支持,提供项目指导、风险评估、实战模拟等服务,聚焦不同创业阶段,针对性开展创业培训,促进创意成果转化。加强融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加快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等政策,提升申领便利度,缓解融资难题。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创客中国”“中国创翼”等创业创新活动,组织优秀企业家开展交流沙龙、合作对话等,提供项目展示、管理咨询、资源对接等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加大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激发旅游消费需求、加强入境旅游工作、提升行业综合能力、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30条工作措施。《若干措施》强调,要加大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实施美好生活度假休闲工程,实施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开展乡村旅游提质增效行动,发展生态旅游产品,拓展海洋旅游产品,优化旅游基础设施投入,盘活闲置旅游项目。《若干措施》提出,要激发旅游消费需求。改善旅游消费环境,完善消费惠民政策,调整优化景区管理,完善旅游交通服务,有序发展夜间经济,促进区域合作联动。《若干措施》明确,要加强入境旅游工作。实施入境旅游促进计划,优化签证和通关政策,恢复和增加国际航班,完善入境旅游服务,优化离境退税服务,发挥旅游贸易载体作用。《若干措施》要求,要提升行业综合能力。支持旅游企业发展,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若干措施》提出,要强化保障措施。健全旅游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政策保障,拓宽融资渠道,加强用地、人才保障,做好旅游安全监管,完善旅游统计制度。
六部门联合印发《城市标准化行动方案》助力提升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
10月7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六部门联合印发《城市标准化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城市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在城市可持续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智慧城市、公共服务、城市治理、应急管理、绿色低碳、生态环境、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50项以上。城市全域标准化引领带动作用显著增强,与5个以上省份开展城市标准化省部合作,发布30个以上城市标准化典型案例。城市标准化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积极参与制定一批城市可持续发展、智慧城市领域国际标准,举办城市标准化高端论坛,定期发布城市标准化发展白皮书,持续推进城市间标准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城市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初步形成,形成城市标准化工作部、省、市三级联动机制,建设城市标准化联席机制,搭建城市标准化工作协同平台、经验分享平台、国际合作平台。
国家能源局发布《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征求意见稿)》
10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征求意见稿)》和《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验收指南(征求意见稿)》。《审查指南》指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农村电网巩固提升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一)项目已纳入当地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规划和滚动投资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所在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批同意。(二)项目建设主要目的是为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电力需求,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原则上不支持非必要入地电缆、专项电网智能化建设改造等项目。《验收指南》指出,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原则上按照年度投资计划进行总体验收,一般应在投资计划下达后2年内完成。含110(66)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年度投资计划可适当延迟验收时间,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年。
自然资源部加强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
10月8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坚决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精准落地实施,统筹做好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安排,严格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通知》强调,各地要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各类城镇建设所需要的用地(包括能源化工基地等产业园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的城镇建设或产业类项目等)均需纳入全省(区、市)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统筹核算。不得擅自突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严禁违反法律和规划开展用地用海审批。严格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确需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集中连片整治的,原则上仍应以“开天窗”方式保留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且总面积不减少;确需调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的,应确保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扩大。在规划实施期内,城镇开发边界可基于五年一次的规划实施评估,按照法定程序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进行调整。
《通知》提出,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增量用地使用上,要为“十五五”“十六五”期间至少留下35%、25%的增量用地。在年度增量用地使用规模上,至少为每年保留五年平均规模的80%,其余可以用于年度间调剂,但不得突破分阶段总量控制。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优先序,确保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前提下,《通知》明确了可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的六种情形:一是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调整、重大项目建设,以及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城镇布局调整的;二是因灾害预防、抢险避灾、灾后恢复重建等防灾减灾确需调整城镇布局的;三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过程中确需统筹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的;四是已依法依规批准且完成备案的建设用地,已办理划拨或出让手续,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确需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五是已批准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确需优化调整城镇开发边界的;六是规划深化实施中因用地勘界、比例尺衔接等需要局部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的。
《通知》强调,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规划建设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不得规划城镇居住用地。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前提下,结合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旅游开发、边境地区建设等合理需要,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可规划布局有特定选址要求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并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按照“三区三线”管控和城镇建设用地用途管制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监督。涉及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统筹核算,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确保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10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计算力方面,算力规模超过300 EFLOPS,智能算力占比达到35%,东西部算力平衡协调发展。运载力方面,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间基本实现不高于理论时延1.5倍的直连网络传输,重点应用场所光传送网(OTN)覆盖率达到80%,骨干网、城域网全面支持IPv6,SRv6等创新技术使用占比达到40%。存储力方面,存储总量超过1800EB,先进存储容量占比达到30%以上,重点行业核心数据、重要数据灾备覆盖率达到100%。应用赋能方面,打造一批算力新业务、新模式、新业态,工业、金融等领域算力渗透率显著提升,医疗、交通等领域应用实现规模化复制推广,能源、教育等领域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每个重点领域打造30个以上应用标杆。
《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指南》印发
10月9日,自然资源部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按要求制定本区域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并报自然资源部备案。《指南》规定了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术语、定义、基本原则和技术路径等,适用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修订工作。《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结合矿业市场发展形势适时调整,原则上每三年更新一次。
九部门:鼓励各地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政策支持
10月9日,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发布《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政策支持。《意见》表示,各地在保障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夜间充电执行低谷电价的基础上,结合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日间补电需求,可在日间设置部分时段执行低谷电价,以引导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更多在低谷时段充电。充分发挥省级层面对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统筹作用,采用奖励方式加强对辖区内城市公共汽电车行业转型升级发展、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可持续运营、推广应用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等深化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方面的引导。用好农村客运补贴资金政策,统筹用于保障农村客运(含服务农村地区的公共汽电车)线路车辆正常运营。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共汽电车场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公交票款收益权资产证券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市场化为导向改进授信评价机制,为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严禁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工信部等四部门发布《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35年)》
10月10日,工信部等四部门发布《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35年)》。《发展纲要》指出,积极布局氢能航空关键技术研发,加快储氢装置、动力装置等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开展适用于氢能源飞机的新型结构布局技术研究。推进氢燃料电池与氢内燃机、氢涡轮、氢涡轮混合动力飞机理论研究与技术验证,打通与氢能源产业上下游协同创新的技术应用模式。围绕氢能航空未来发展趋势,探索商业化氢能源飞机运营体系新模式。积极探索LNG等其他能源在航空领域的应用方法和路径。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
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结合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需要,提出了10条司法举措。强调依法保障市场准入的统一,遏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强对平台企业垄断的司法规制,依法打击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发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原始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针对恶意“维权”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行为,以及利用虚假、恶意诉讼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强调既要以司法手段推动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诚信履约以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也要推动民营企业依法诚信规范经营,引导企业家遵纪守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弘扬企业家精神。针对陷入困境的民营企业,要求完善相关重整机制和配套制度,加大挽救力度,推动有效化解民营企业债务链条。
金融监管总局:扩大汽车消费,降低消费金融成本
10月10日,金融监管总局向各地监管局、各类金融机构下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通知》,要求深化对金融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深耕消费金融细分市场,开发多元消费场景,提升零售服务质量,满足居民合理消费信贷需求,通过差异化的金融服务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通知》涵盖七方面共19条,包括: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支持扩大汽车消费、加大新型消费和服务消费金融支持、降低消费金融成本、强化保险保障服务、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
10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和《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会议强调,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兜底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更加精准、及时、有效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加快形成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把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织得更密、扎得更牢。要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受灾等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保障金,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安全温暖过冬。会议指出,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是重要民生工程,是支持居家社区养老、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举措。要把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作为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发展老年助餐服务,采取倾斜性措施支持农村地区扩大服务供给。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充分挖掘专利价值,大力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要从提升专利成果质量和加强政策激励两方面发力,更加注重从现实需求中凝练科研问题并进行攻关,建立健全有利于专利成果转化运用的制度安排和激励政策,着力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进一步优化市场服务、培育良好生态,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国资委:不断抢占新领域新赛道,加快塑造新质生产力
10月10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通报会。会议强调,要扩大有效投资增后劲,聚焦重点领域快投尽投,加快“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落实落地,瞄准未来发展早投优投,积极布局一批强牵引、利长远的重大项目,不断抢占新领域新赛道,加快塑造新质生产力。要优化经营机制强活力,以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为契机,优化考核激励机制、决策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企业财富增长的源泉。
国务院:未来五年基本建成高质量的普惠金融体系
10月1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未来五年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实施意见》强调,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政策引领,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安全发展,在未来五年基本建成高质量的普惠金融体系,努力实现基础金融服务更加普及、经营主体融资更加便利、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更加有力、金融消费者教育和保护机制更加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更加有效、普惠金融配套机制更加完善的目标。
《实施意见》提出,要优化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产品服务,支持小微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国家战略有效实施,提升民生领域金融服务质量,发挥普惠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作用。要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多层次普惠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引导各类银行机构坚守定位、良性竞争,完善高质量普惠保险体系,提升资本市场服务普惠金融效能,有序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要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聚焦加快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完善中小银行治理机制、坚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等工作,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要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和金融能力,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提升普惠金融法治水平,加强政策引导和治理协同,健全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风险分担补偿等机制,为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生态。《实施意见》明确,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有效落实到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要强化监测评估,建立健全评价体系。要推进试点示范,积极稳妥推广成熟经验。要加强组织协调,优化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强化中央与地方联动,因地制宜、协同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央行:坚持风险防范与金融改革并重,稳步推进区域金融改革
10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3年研究工作视频会议。会议全面总结2022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系统工作,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形势,部署近期重点研究任务。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宣昌能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认为,中国人民银行研究业务条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行党委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经济金融领域重点问题研究和形势分析,大力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加强金融助力区域协调发展,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要求,中国人民银行研究业务条线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央行研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挑战,树立“大研究”观念,大兴调查研究,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央行科学履职提供有效支撑。一是坚持系统观念,深化前瞻性和基础性重大问题研究。二是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做好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的有效衔接。三是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风险防范与金融改革并重,稳步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四是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研究先行,积极推动国际经济金融交流合作。
汇金增持四大行
10月11日,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分别发布控股股东增持公告。公告显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工商银行A股27611989股,中国银行A股24887900股,建设银行A股18379960股,农业银行A股37272200股。
住建部: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将分三类实施
10月12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解到,超大特大城市正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分三类推进实施:一类是符合条件的实施拆除新建,另一类是开展经常性整治提升,第三类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实施拆整结合。城中村普遍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大、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亟须实施改造。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各地正按照部署,扎实开展配套政策制定、摸清城中村底数、编制改造项目方案等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中村改造信息系统投入运行两个月以来,已入库城中村改造项目162个。
超大特大城市在城中村改造中,拆除新建的将按照城市标准规划建设管理,整治提升的将按照文明城市标准整治提升和实施管理。通过改造,可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超大特大城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宜居、韧性、智慧的现代化城市。超大特大城市推进城中村改造,将坚持先谋后动,先行做好征求村民意愿、产业搬迁、人员妥善安置、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落实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等前期工作,确保不动则已,动则必快、动则必成。
坚持依法征收、净地出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由城市政府明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责任部门、征收补偿标准和程序等,并依法依规实行征收。坚持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既可以由城市政府筹措资金,也可以引入社会资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给予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支持。城市政府对城中村改造负主体责任,统筹市域内改造资金安排,做到改造资金市域内综合平衡、动态平衡;对于整治提升类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将建立政府与村民、社会力量改造资金共担机制。
中国银行业协会:建议降低部分银行服务价格,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10月12日,为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银行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推出惠企利民措施。为进一步引导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升人民群众金融消费体验,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关于调整银行部分服务价格提升服务质效的倡议书》,提出了取消商业汇票工本费、降低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减免个人存款账户对账单打印费、对安全认证工具工本费实施成本定价方式和综合提升信用卡服务质效等倡议。
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10月12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汽车后市场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系统部署推动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促进汽车后市场规模稳步增长,市场结构不断优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持续优化汽车使用环境,更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汽车消费需求。
《指导意见》提出7方面政策措施。一是优化汽车配件流通环境,提出制订实施汽车后市场配件流通标准、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等配件流通模式,推动汽车配件流通规范、透明、高效发展。二是促进汽车维修服务提质升级,提出加快新能源汽车维修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售后维修培训、发展汽车绿色维修、提升汽车维修数字化服务能力,更好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保护车主权益。三是构建多层次汽车赛事格局,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型赛事活动,发展国际级、国家级汽车赛事。四是加快传统经典车产业发展,提出研究制定传统经典车国内管理和进口政策,支持地方探索传统经典车辆保税展示及托管服务。五是支持自驾车旅居车等营地建设,加强政策支持,促进房车旅游消费发展。六是丰富汽车文化体验,支持地方推进汽车博物馆和汽车影院等项目建设运营、组织开展汽车文化交流活动。七是优化汽车消费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对汽车使用消费的金融服务。《指导意见》要求,准确把握汽车市场发展规律,充分认识汽车后市场发展的积极重要意义。加快汽车后市场相关法规标准体系、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反映行业企业诉求,搭建行业交流服务平台。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了“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绿色低碳、高效安全”“创新驱动、自立自强”3条原则,以及2025年、2030年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国内千万吨级炼油产能占比55%左右,产能结构和生产力布局逐步优化,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十四五”期间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到2030年,产能结构和生产力布局进一步优化。化工原材料和特种产品保障能力大幅提升。能效和环保绩效达到标杆水平的炼油产能比例大幅提升。技术装备实力、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中国财政部下达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逾107亿元
10月13日,财政部下达约8.66亿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加上已提前下达约98.67亿元,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共下达约107.33亿元,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两部门印发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0月13日,自然资源部和国家能源局制定了《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本次专项整治聚焦2023年1月1日以来全国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行为,重点治理以下问题:违反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的规定;设置不合理的矿业权出让条件;干预经营主体销售矿产品;干预电力市场准入行为;干预电力市场交易组织行为;干预电力市场价格行为。
李强主持召开经济形势专家和企业家座谈会
10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经济形势专家和企业家座谈会,听取专家企业家对当前经济形势和下一步经济工作的意见建议。座谈会上,刘元春、黄群慧、黄益平、高瑞东、朱震敏、钟宝申、张天任、陈四清等先后发言。大家认为,下半年以来,我国加强逆周期调节,出台实施了一批针对性强的政策举措,经济保持恢复向好态势。从发展阶段、发展条件、发展优势等各方面综合考量,我国发展前景长期看好。大家还就解决当前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和做好明年经济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李强指出,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经济在固本培元中持续回升向好,为实现全年发展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前进道路上的困难挑战。李强强调,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稳中求进,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都要向高质量发展聚焦。要更加注重有力有效实施宏观政策调控,进一步打好宏观政策组合拳,加强政策预研储备。更加注重转方式、调结构、增动能,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培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
证监会调整优化融券相关制度 更好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
10月15日,为进一步加强融券业务逆周期调节,证监会经充分论证评估,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对融券及战略投资者出借配售股份的制度进行针对性调整优化,在保持制度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阶段性收紧融券和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出借。融券端,将融券保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50%上调至80%,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融券的保证金比例上调至100%,发挥制度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同时督促证券公司公司建立健全融券券源分配机制、穿透核查机制和准入机制,加强融券交易行为管理。出借端,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可以对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出借予以调整,为突出上市公司高管专注主业,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出借,适度限制其他战略投资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
住建部部长: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10月1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出版的《求是》杂志发表署名文章《开创城市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其中提出,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城市体检出来的问题就是城市更新的重点。要依据城市体检结果,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系统推进“城市病”治理。同时,加快改革创新,完善金融、财税、土地等支持政策,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
10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战略定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推动内蒙古在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上展现新作为,切实提升保障国家生态、能源、粮食、产业和边疆安全功能,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打造服务保障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意见》明确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转变方式、调整结构,改革开放、塑造优势,底线思维、保障安全,保障民生、凝聚民心等工作原则,提出到2027年、2035年的发展目标。
《意见》部署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二是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构建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三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四是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增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保供能力。五是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提升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综合生产能力。六是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推动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提质升级。七是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筑牢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意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强化政策支持,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带动作用,在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内蒙古自治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清单,明确时间表、施工图,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指导协调,出台配套政策,对内蒙古落实“五大任务”给予大力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意见》实施的跟踪评估,完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重要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深化京津冀区域市场一体化商务发展合作协议》在京签署
10月16日,北京、天津、河北商务主管部门在北京签署《深化京津冀区域市场一体化商务发展合作协议》。深化京津冀区域市场一体化合作,是商务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区域市场一体化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际行动。
京津冀三地商务主管部门将成立工作小组,深化重点领域务实合作:一是共推市场规则制定。推进公平竞争和产业政策协调,商贸服务标准互通互认;二是共促消费市场升级。发挥北京、天津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优势,共建消费市场、共享消费资源、共办消费活动;三是共保市场应急供应。完善联保联供机制,共享市场运行信息,协同保供体系建设;四是共享商贸物流成果。优化商贸物流产业布局,共建商贸物流基地,联动物流标准化应用;五是共助农产品产销协作。加快建设农产品节点设施,支持河北净菜进京,打造“津农津品”特色区域品牌;六是共筑内外贸协同发展。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推动自贸试验区协同创新。
中国与塞尔维亚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在京签署。这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也是中国签署的第22个自贸协定,塞尔维亚成为中国第29个自贸伙伴。
国家发改委与埃塞俄比亚签署共建“一带一路”等四份合作文件
10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埃塞俄比亚有关部门签署共建“一带一路”等四份合作文件,双方同意建立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工作协调机制,在双方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框架下,推动相关合作项目和任务落实,深化双方各领域务实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双方同意开展重点领域合作,签署《关于重点领域三年(2023-2026年)合作计划》,确定制造业、能源、矿业及冶炼、农业、基础设施等为重点合作领域。
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10月17日,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下称“非银机构”)监管,做好行政许可与监管制度有效衔接。《办法》将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
习近平宣布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八项行动
10月1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宣布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八项行动。一、构建“一带一路”立体互联互通网络。二、支持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三、开展务实合作。四、促进绿色发展。五、推动科技创新。六、支持民间交往。七、建设廉洁之路。八、完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
《“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北京倡议》发布
10月18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数字经济高级别论坛举行,会上发布了《“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北京倡议》。论坛期间,中国同缅甸、冈比亚、柬埔寨、老挝、古巴、科摩罗、肯尼亚、泰国、巴勒斯坦、阿根廷、埃塞俄比亚、马来西亚、越南、圣多美和普林西比等国家共同发布了《“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北京倡议》,从基础设施、产业转型、数字能力、合作机制等方面,提出“加强数字互联互通,建设数字丝绸之路”等20项共识。论坛还发布了《数字“慧”就发展之路案例集》《航运贸易数字化与“一带一路”合作创新白皮书》,通过展现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医疗、数字贸易、智慧出行、数字文旅等领域典型合作案例,进一步凝聚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共识,拓展“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合作领域。
《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国际经贸合作框架倡议》在京发布
10月18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贸易畅通专题论坛期间,中国与阿富汗、阿根廷、白俄罗斯、文莱、柬埔寨、喀麦隆、中非、智利、库克群岛、科特迪瓦、埃塞俄比亚、匈牙利、伊朗、肯尼亚、吉尔吉斯斯坦、老挝、蒙古、莫桑比克、缅甸、尼加拉瓜、尼日利亚、纽埃、巴基斯坦、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塞尔维亚、塞拉利昂、斯里兰卡、塔吉克斯坦、坦桑尼亚、泰国、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赞比亚共同发布《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国际经贸合作框架倡议》(以下简称“数字和绿色国际经贸合作框架”)。同时,数字和绿色国际经贸合作框架得到联合国贸发会议、联合国工发组织、国际贸易中心等国际组织的积极支持。
数字和绿色国际经贸合作框架包括数字领域经贸合作、绿色发展合作、能力建设、落实与展望等四个部分,设置营造开放安全的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弥合数字鸿沟、增强消费者信任、营造促进绿色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强贸易合作促进绿色和可持续发展、鼓励绿色技术和服务的交流与投资合作等七个支柱。参加方认识到数字和绿色转型是全球经济社会转型的两大趋势,也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两者协调发展将有助于经济、社会、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将聚焦数字和绿色领域,秉持自主自愿、灵活务实、多方共建、开放发展的原则,挖掘合作潜能,开展务实贸易投资合作,打造发展新动能。前述35个国家为数字和绿色国际经贸合作框架第一批参加方,同时,欢迎更多感兴趣的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参加和支持,充实、丰富合作内容,共同做大合作蛋糕,共享发展机遇。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香港金管局签署关于支持中资企业跨境融资和推动香港债券市场发展的谅解备忘录
10月18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关于支持中资企业跨境融资和推动香港债券市场发展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将针对在香港市场发行的中资企业境外债券和贷款,建立常态化沟通和信息交流机制,充分发挥香港独特的金融和专业服务优势助力中资企业跨境融资,支持和推动香港债券市场多元化发展,支持香港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一带一路”蓝色合作倡议》及蓝色合作成果清单发布
10月18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海洋合作专题论坛在国家会议中心举行。海洋合作专题论坛由自然资源部主办、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协办,主题为“共促蓝色合作 共奏丝路海韵”。论坛分为开幕式、专题交流和成果发布等环节,相关专家围绕“发展可持续蓝色经济”“提升海洋生态系统健康和复原力”“推动海洋科技创新”3个专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论坛发布了《“一带一路”蓝色合作倡议》及“一带一路”蓝色合作成果清单。来自所罗门群岛、塞舌尔、柬埔寨、埃及、韩国、马尔代夫、莫桑比克、索马里、斯里兰卡等有关国家和地区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大学、企业和智库,以及非洲联盟委员会等国际组织代表200余人出席论坛。《“一带一路”蓝色合作倡议》呼吁各方采取一致行动,共同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共商蓝色合作大计,共享蓝色发展成果,共建美丽蓝色家园。
工信部印发《关于推进5G轻量化(RedCap)技术演进和应用创新发展的通知》
10月18日,为推进5G RedCap技术演进、产品研发及产业化,促进5G应用规模化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推进5G轻量化(RedCap)技术演进和应用创新发展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5G RedCap产业综合能力显著提升,新产品、新模式不断涌现,融合应用规模上量,安全能力同步增强。5G RedCap技术产业稳步发展:5G RedCap标准持续演进,技术能力满足多样化场景需求。形成一系列5G RedCap高质量产品,打造完整产业体系。推动5G RedCap芯片、模组、终端等产业关键环节成本持续下降,终端产品超过100款。5G RedCap应用规模持续增长: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实现5G RedCap规模覆盖,5G RedCap连接数实现千万级增长。5G RedCap在工业、能源、物流、车联网、公共安全、智慧城市等领域的应用场景更加丰富、应用规模持续提升。遴选一批5G RedCap应用示范标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案,打造5个以上实现百万连接的5G RedCap应用领域。5G RedCap产业生态繁荣壮大:建设面向5G RedCap产业发展的技术和应用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
10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对我国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作出专项部署。《方案》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的双重作用,有效利用专利的权益纽带和信息链接功能,促进技术、资本、人才等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和有机聚合。要从提升专利质量和加强政策激励两方面发力,着力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优化市场服务,培育良好生态,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切实将专利制度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的强大动能,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方案》提出,到2025年,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产业化率明显提高,全国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8000亿元。一批主攻硬科技、掌握好专利的企业成长壮大,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加速形成,备案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产值超万亿元。《方案》从三个方面对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作出具体部署。一是大力推进专利产业化,加快专利价值实现。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二是打通转化关键堵点,激发运用内生动力。强化高校、科研机构专利转化激励,强化提升专利质量促进专利产业化的政策导向,加强促进转化运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三是培育知识产权要素市场,构建良好服务生态。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市场体系,推进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完善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链条,畅通知识产权要素国际循环。
国家矿山安监局:大力推进矿山全生命周期地质保障能力水平提升
10月1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与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推动隐蔽致灾因素静态动态常态普查、提高矿山动态开采地质保障能力水平、推进矿山重大灾害有效治理等突出问题。会议要求,中国煤炭地质总局要以解决矿山安全现实困境、技术瓶颈和实际需求为导向,结合鄂尔多斯、榆林等重点地区实际情况,加快技术创新、课题攻关,重点在防治煤矿水害、冲击地压、打击超层越界开采、打击隐蔽工作面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会议强调,中国煤炭地质总局要在阐释透明地质的内涵、外延等方面持续发力,促进地方政府、矿山企业对地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矿山地质探测技术的探测精度和范围,建立与矿山智能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高精度地质模型,推动实现矿山透明地质、智能地质。中国煤炭地质总局要围绕国家及地方矿山安全重大需求、重大科研难题开展技术攻关,突破煤岩识别、精准物探等关键技术,在推动矿山重大灾害治理,特别是水害治理等方面加强技术应用与产业融合。中国煤炭地质总局要加强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大地特勘队建设,不断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队伍应急救援能力,提高精准定位、快速钻进的水平,为矿山事故救援提供有力保障。
10月LPR报价出炉:1年期和5年期利率均维持不变
10月20日,10月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报3.45%,上月为3.45%;5年期以上LPR报4.2%,上月为4.2%。
工信部:加快制定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10月20日,国新办就2023年前三季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举行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陶青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完善工作举措、加强部门协同,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技术攻关、推广应用、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加快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持续扩大国内市场规模。加快制定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持续做大国内市场基本盘。加快电动汽车和动力电池安全、自动驾驶、操作系统等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生产准入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守牢新能源汽车安全底线,让消费者喜欢买、放心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
10月20日,为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加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建立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与识别机制,根据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了《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办法》共四条二十项,包括总则、评估流程与方法、评估指标和附则。主要内容:一是明确参评保险公司范围。包括我国资产规模排名前10位的保险集团公司、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上一年度被认定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机构。二是明确评估指标和权重。包括规模、关联度、资产变现和可替代性4个维度共计13项评估指标,4个维度的权重分别为20%、30%、30%和20%。三是明确具体评估流程。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每两年根据参评保险公司相关评估指标数据,计算各家保险公司加权平均分数,得分达到或超过1000分的保险公司将被认定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将联合发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名单。
国务院取消调整33个罚款事项,严查以罚代管、过罚失当
10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和《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修订草案)》。会议指出,严格规范处罚事项和罚款标准,是优化营商环境、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举措。要持续压减罚款事项,对违反法定权限、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采取其他方式规范管理的罚款事项做到应减尽减。要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大对乱罚款的整治力度,完善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严肃查处以罚代管、过罚失当等行为,加大向社会曝光力度,防止各类惠企政策效果被削弱或抵消。要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方法,规范监管程序,提升监管效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生命健康、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工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会议审议,本次拟一揽子取消和调整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33个罚款事项。
央行:进一步推动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10月21日,央行发布《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央行行长潘功胜在报告中表示,着力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进一步推动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不断激发市场活力。稳妥化解大型房地产企业债券违约风险,强化城投债券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稳预期、防超调”,加强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发挥市场在汇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波动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引导稳定金融市场行为和预期,根据市场形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风险传染,保障金融市场稳健运行。
国家能源局:进一步加强发电安全生产工作
10月2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电力企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分析发电事故易发区域、环节、时段等规律,突出重点排查各类安全问题。各派出机构和地方各级电力管理部门要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和属地管理,加强对发电企业、特别是事故企业生产作业的监督检查,对现场管理混乱、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及其人员,要采取约谈、通报、停工停产、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从严从快处理。
最高检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10月23日,最高检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共23条。意见提出,要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准确把握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中从严和从宽的政策导向;要坚持高质效检察履职办案,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国务院同意《关于在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的方案》
10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关于在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的方案》。“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发挥上海在改革开放中的突破攻坚作用,鼓励先行先试,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扩大电子商务领域对外开放,打造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新高地,在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促进户外运动设施建设与服务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
10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体育总局、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印发《促进户外运动设施建设与服务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促进户外运动设施建设及服务提升,扩大体育休闲消费,推动户外运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户外运动需求。
《行动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创新,提出了推动户外运动设施建设与服务提升的四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推动户外运动产业绿色发展,包括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推动户外运动项目合理布局等。二是加强户外运动场地设施建设,包括推动体育公园建设、构建国家步道体系、优化冰雪运动设施布局、完善山地户外运动设施、增加水上运动设施供给、支持露营场地建设、培育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加强航空飞行营地建设等。三是提升户外运动服务供给质量,包括丰富户外运动赛事活动供给、提升户外运动科技应用水平、完善户外运动安全救援机制、加强户外运动标准化建设、普及户外运动文化与技能等。四是促进户外运动产业创新发展,包括加强产业政策集成创新、创新土地供应方式、构建户外运动装备运输新机制、激发民营户外运动企业发展活力、发挥户外运动产业就业增收功能等。《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户外运动设施建设和服务质量供需有效对接,参与群体更加广泛,赛事活动更加丰富,专业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安全监管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批发展基础好、服务保障全、地方特色强、配套产业优的户外运动发展高地,推动户外运动产业总规模达到3万亿元。
我国将增发1万亿元国债,预计赤字率由3%提高到3.8%左右
今年以来,我国多地遭遇暴雨、洪涝、台风等灾害,地方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较重;近年来,各类极端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对我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8月17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出“加快恢复重建”“进一步提升我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以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有关工作落实,中央财政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0000亿元,作为特别国债管理。全国财政赤字将由38800亿元增加到48800亿元,预计赤字率由3%提高到3.8%左右。中央财政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0000亿元,增发的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集中力量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弥补防灾减灾救灾短板,整体提升我国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明确了上述安排。
此次增发的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今年拟安排使用5000亿元,结转明年使用5000亿元。据财政部介绍,资金将重点用于八大方面:灾后恢复重建、重点防洪治理工程、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其他重点防洪工程、灌区建设改造和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行动、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部表示,下一步将及时启动国债发行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国债发行任务;做好预算下达工作,推动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国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
国务院可继续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这有利于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保障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
根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授权期限内,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授权期限为决定公布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授权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目前上述授权已到期。
日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作了关于提请审议授权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说明。他介绍,经国务院批准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财政部分别向各地提前下达了2019年至2023年新增债务限额合计11.01万亿元,每年上半年各地都基本完成了提前下达新增债务限额发行工作。总体来说,充分发挥了提前下达制度对扩大政府投资、完善预算管理的积极作用。24日表决通过的决定指出,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需要,国务院在每年第四季度确定并提前下达下一年度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具体额度。提前下达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情况,及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新建煤电机组全部实现灵活性制造,现役机组灵活性改造应改尽改,支持退役火电机组转应急备用和调相功能改造,不断提高机组涉网性能;积极推进主要流域水电扩机、流域梯级规划调整等,依法合规开展水电机组改造增容,新建水电机组按需配置调相功能;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强核电基地自供电能力建设;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适度布局调峰气电;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
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签署毗邻地区合作规划纲要
10月25日,在两国总理共同见证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与吉尔吉斯斯坦经济和商务部部长阿曼格利季耶夫分别代表中吉两国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毗邻地区合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规划纲要》包括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实施等18项内容。中吉双方将按照“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商业原则、政府引导”的原则,积极推进经贸投资、跨境运输、口岸建设、农业、能源等领域合作项目落地见效,持续提升中吉毗邻地区合作水平,推动中吉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
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0月2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出,聚焦2023年1月1日以来各地方组织实施的风电、光伏和抽水蓄能开发项目,核查项目在签订开发意向协议、编制项目投资市场化配置方案、组织实施市场化配置项目开发过程、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重点整治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及强制要求投资落地等问题。
习近平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 审议《关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10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会议指出,推动东北振兴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东北地区资源条件较好,产业基础比较雄厚,区位优势独特,发展潜力巨大,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今年是东北振兴战略实施20周年,新时代新征程推动东北全面振兴,面临新的重大机遇,制定出台一揽子支持政策,对于进一步坚定信心,充分发挥东北比较优势,推动东北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的新路,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东北在维护国家“五大安全”中的重要使命,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加大支持力度和激发内生动力相结合,强化东北的战略支撑作用。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增强发展新动能。要发展现代化大农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粮食稳产保供。要加强生态保护,树立增绿就是增优势、护林就是护财富的理念,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冰雪经济,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要加快发展风电、光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建设风光火核储一体化能源基地。要加强边境地区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设,积极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要大力发展基础教育,加大对东北高校办学支持力度,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东北全面振兴。会议要求,要把党的领导贯穿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加强东北地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以新风正气振奋发展信心。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既要抓好共性任务落实,也要发挥好个性优势。有关方面要制定出台针对性强的支持政策,加强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及时跟踪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合力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财政部: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 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
10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 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通知》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并对其投资管理提出了相关要求,主要目的在于按照保险行业运营规律,增强资产与负债的匹配性,继续引导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期稳健经营,防止因单纯考核年度目标,出现突增业绩、忽视风险的短期行为,鼓励其进行长期投资、稳定投资、价值投资。同时,也有利于更好发挥中长期资金的市场稳定器和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通知》将《商业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经营效益指标的“净资产收益率”由“当年度指标”调整为“3年周期指标+当年度指标”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其中,3年周期指标和当年度指标权重各占50%。3年周期指标采用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几何平均数,当年度指标采用当年净资产收益率。
国家发展改革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现场会在江苏无锡召开
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现场会。会议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现场交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经验做法,更好推动各地有效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具体问题,做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工作。
海关总署推出16条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改革措施
10月31日,海关总署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出16条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改革措施,搭建数字化智慧监管服务新体系,聚焦破解加工贸易堵点和痛点,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稳定外资外贸基本盘,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为加工贸易持续高水平发展注入新活力。此次海关出台的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16条改革措施涵盖了加工贸易从“前期备案”到“中期生产销售”到“后期核销核查”的全生命周期和全链条管理,解决了企业诉求集中、反映强烈的业务办理时限不足、企业集团准入门槛较高、联网监管账册和以企业为单元账册政策重叠等问题,推出了单耗管理改革、“保税+ERP”监管改革、“短溢区间”改革等一套政策“组合拳”,进一步优化了监管模式,创新了监管机制。
- 兰格追踪:十月份宏观政策及要闻回顾2023/10/31